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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将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0年11月18日 10:18 

  摘要:户外广告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最近昆明市将在下周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户外广告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最近昆明市将在下周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11月22日昆明将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意见稿中提出,禁止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单位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等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建议。

 

  《办法》规定,广告设施的设置应当根据城市的风貌、格局和区域功能、道路特点等,实行统一规划,整体设计,户外广告设施应当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要求进行设计,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的要求进行施工设置。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区域、路段、节点位置以及对城市景观的影响程度,实行分区控制。《办法》规定了三项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其中包括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学校,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控制地带;有关标志性建筑、纪念性建筑及其控制地带;法律、法规以及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规定的其它区域。其中提出了六种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此外, 设置大型高立柱广告设施,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镶嵌或依附于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不得破坏城市风貌、景观和影响市容环境等。

 

  目前,《办法》正在征求社会意见。时间为2010年11月4日至11月22日。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可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10年11月22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871-3176701,3190204(传真)邮箱:cgjfz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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