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随着电视广告越来越火,最近劳氏环保已经与新华通讯社达成协议,引入新华通讯社的电视屏幕广告业务。
伴随着电视广告越来越火,最近劳氏环保已经与新华通讯社达成协议,引入新华通讯社的电视屏幕广告业务。 劳氏环保公布,集团与新华通讯社亚太总分社,订立发展电视屏幕广告和资讯播放业务合作协议;该交易的代价涉及劳氏环保准备一笔不少于1亿元的创始资金,以用于发展电视屏幕广告和资讯播放业务,及向亚太总分社公司配发2.15亿股代价股份(占发行股本28%),而亚太总分社公司则须向劳氏环保授出为期10年的免费播放权。 代价股份的价值为1.51亿元(即每股0.7047元,较停牌前收市价0.87元折让19%)。 亚太总分社公司承诺,劳氏环保的电视屏幕广告和资讯播放业务于2011年及2012年的营业收入分别将不少于3,000万元及1亿元。 董事认为,电视屏幕广告和资讯播放业务(尤其在发展地区)拥有良好发展前景,且从事该项业务将可为公司创造提供额外收入来源的良机,考虑到亚太总分社公司的背景、经验及网络,董事预期与亚太总分社公司的合作将促进公司在发展地区发展电视屏幕广告和资讯业务及提高公司的声誉,因此对公司有裨益。 该股申请今早复牌。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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