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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2011年首次通报6则严重违法广告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1年2月21日 13:07 

    摘要:违法广告总是误导消费者,甚至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因此违法广告是目前国家工商局关注的焦点问题,最近工商局公布了包括鹿鞭补酒等6则违法广告。

 

    违法广告总是误导消费者,甚至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因此违法广告是目前国家工商局关注的焦点问题,最近工商局公布了包括鹿鞭补酒等6则违法广告。

  《深圳晚报》刊登的强身牌鹿鞭补酒广告的用语有多处对性行为和感受的描述。中国广告协会秘书助理李方午表示,这些广告语不堪入目、低俗,违反了药品管理和广告的多项规定。

  其他违法广告还包括《长沙晚报》刊登的“长沙方泰医院广告”,《兰州晚报》刊登的“睾根果食品广告”,大连电视台一套播出的“金爵脉管复康药品广告”。另外两个违法广告是《齐鲁晚报》刊登的济南肛泰肛肠医疗广告,以及《郑州晚报》刊登的活力降压酶食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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