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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电影先看15分钟贴片广告 观众怒告影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1年4月7日 15:20 

    摘要:日前,贴片广告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尤其是现在这种广告时间过长,受到了观众极大的不满,最近观众不满15分钟贴片广告怒告影院,影院赔偿了损失并道歉。

 

    日前,贴片广告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尤其是现在这种广告时间过长,受到了观众极大的不满,最近观众不满15分钟贴片广告怒告影院,影院赔偿了损失并道歉。

  要看电影,先看15分钟广告

  已经四五年没有进过影院的金先生一家三口决定去看场电影。他们选择了到卢米埃影院观看新上映的影片《新少林寺》,两个大人、一个孩子,3张电影票共花去147元。

  匆忙买好电影票,几乎压着电影开场的铃声走进了放映厅。大屏幕上播放的根本不是电影,而是一连串的广告。

  由于广告时间实在长得离谱,在场的观众纷纷表示不满,甚至有小年轻起哄,向银幕扔去了矿泉水瓶。

  “买票是为了看电影,不是看广告”。金先生坐不住了,随后,他找到了影院值班经理进行交涉。值班经理来了一句“我也没有说过影片播放前没有广告”,把金先生噎得半天接不上话来。

  在金先生的理论下,值班经理写下“字据”,表示当场电影广告时间确实长达15分钟。

  如此折腾一番,金先生一家最后连电影也没看成。事后,金先生投诉到了市长热线12345和江干区消费者协会。但卢米埃影城仍旧以“贴片广告,不能停播”为由,表态“不道歉、不退票、不赔偿”,并且称这是“行业规则”。

  收到传票后,影院表达歉意

  金先生一纸诉状将卢米埃影城告上了法院。要求影院公开赔礼道歉,返还当日影票费用147元,赔偿等额费用147元和精神损失费1元。

  据金先生说,直到法院下达了传票,此前一直态度强硬的影院才放下了身段,陆续发来了一些道歉短信。

  “电影院本来就不应该放广告,而且还是商业广告,退一步说,即使要放也不能放这么长时间啊。”

  昨天开庭后,金先生和前来应诉的卢米埃影城负责人陈渝协商后达成共识,影院方面同意赔偿损失并道歉。随后,金先生表示同意撤诉。

  贴片广告需提前告知消费者

  庭后,卢米埃影城总经理陈渝也表示很无奈。他说,贴片广告跟随电影拷贝,影院只是放映机构,不能停播和切换播放内容,一般通过提前播放、提前通知等方式,尽量避免使观众产生不愉快,但是每部影片贴片广告时间都不一样,“掐时间”通知观众确实有难度。

  记者也咨询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规处,该处负责人说,根据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与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影片贴片广告管理的通知》,影院播放贴片广告是不需要领取广告经营资质的。“这些贴片广告并非影院制作、发布,而是院线发行方发布的。”

  但上述《通知》提到,“贴片广告一律加在《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画面之前,不得占用电影放映时间。电影院要对贴片广告时间予以公告。”因此电影播放时间开始后仍播放广告,明显属于违规。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的李慧律师说,消费者购买电影票后,事实上与电影院达成了提供服务的合同关系,电影院有义务按照电影票注明的时间开始播放电影;如未在约定时间播放,就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根据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至于影院方提出的“贴片广告”,这是发行商与影院之间的约定,不能作为强制消费者观看广告的理由。如果买票前充分告知,则可视为影院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约定内容。买票后告知或者是告知不够充分,则不能构成是双方的合同约定。

  影片放映时间早已到了,可大屏幕上播放的还是一条又一条的广告——进电影院看电影,享受视听盛宴的同时还得接受“买一送一”的广告轰炸。这已经几乎成了大家见怪不怪的场景。

  偏偏有位杭州观众要较较真。

  在要求影院停止播放广告遭拒绝后,金先生一纸诉状将卢米埃影院告上法庭,要求退款、赔偿、外加道歉。

  昨天,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不过,开庭不久,双方就达成了共识。金先生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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