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有消息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红鹿参片葶苈草颗粒等六种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名单进行了公布。
日前有消息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红鹿参片葶苈草颗粒等六种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名单进行了公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国部分报纸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重点监测,在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之后,决定以下六种违法药品广告予以曝光,并将移送至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一、宁波诚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红鹿参片” 其功能主治为“补益气血,活血通滞”。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买了一疗程,服用后,头不晕了,吃饭也不怎么呛,口水也不流了,手抖动也减轻了……”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药品“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 其功能主治为“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减轻放、化疗对造血系统的副作用”。广告宣称“5-10天精神好转,饮食、睡眠明显改善,恶心、呕吐、腹胀等临床症状消失”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葶苈草颗粒” 其功能主治为“清热止泻,用于肠炎、腹泻、红白痢疾”。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服用第二天,就觉得肠胃舒服多了!到今天我已经服用6天了,腹泻次数由原来的5-6次减为3次了,腹痛得到控制”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广西医科大学制药厂生产的药品“毛冬青片” 其功能主治为“清热、活血、通脉的作用,适用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中心性视网膜炎”。广告宣称“没想到仅服用一个月,就感觉效果明显:不但腿有劲了,而且疼痛也减轻了,在地上连续站上两三个小时腿也不肿不胀了”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山西正元盛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三宝胶囊” 其功能主治为“益肾填精,养心安神。用于肾精亏虚、心血不足所致的腰酸腿软、阳瘘遗精、头晕眼花、耳鸣耳聋、心悸失眠、食欲不振”。广告宣称“服用后可以明显感觉到耳朵湿热除湿、干爽通畅;7天后耳朵就有点痒痛,像蚂蚁在爬,或耳闷耳沉等症状改善”。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六、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乙肝舒康胶囊” 其功能主治为“清热解毒,活血化淤。用于湿热淤阻所致的急、慢性乙型肝炎,见有乏力、肝痛、纳差、脘胀等症”。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五个月后,肝病各项功能竟然全部转阴,肝功能正常,HBV-DNA也是阴性”。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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