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违法医疗广告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因此南京市工商局违法广告预警警示公告了十类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违法医疗广告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因此南京市工商局违法广告预警警示公告了十类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一、无《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 二、医疗机构以科室名义发布广告的; 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四、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五、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的; 六、对功效作出不科学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七、淫秽、迷信、荒诞的; 八、利用患者、医务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或者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九、贬低他人的; 十、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消费者在选择医疗服务时应慎重,勿受违法医疗广告的误导,避免延误病情和造成不必要的财物损失。近期我局将根据监测情况,开展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净化医疗广告市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4月25日 (2011年第001号)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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