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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范围内政府牵头开始探索互联网的监管模式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1年5月4日 08:51 

    摘要:如今,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很多国家政府开始牵头,探索互联网的监管模式,给网民一个安全的上网环境。

 

全球范围内政府牵头开始探索互联网的监管模式

    如今,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很多国家政府开始牵头,探索互联网的监管模式,给网民一个安全的上网环境。

  一向在“自由”、“民主”等领域意见一致的西方发现,最近它们的这块铁板出现了裂缝。澳大利亚因为采取严格的网络过滤监管措施而遭到美国等西方媒体的严厉抨击。但澳大利亚政府相当坚持,该国通信部长质问,“凭什么要认为互联网是特殊的?就该凌驾于法律之上?”他声言澳大利亚对网络内容的审查将是“百分之百”的。像澳大利亚一样,日英德法都在实施着自己的网络监管,只是不像澳大利亚那样“嗓门大”。这令一些西方媒体和互联网巨头担忧,互联网“正迅速被各国法律法规分裂成一块块的,根本谈不上是一个世界的媒介”,而澳大利亚的表现说明西方国家内“出现了危险的滑坡”。一位瑞典专家对记者表示,人类社会之所以有法律,在于人们对于无序状态的忧虑,互联网的秩序迟早会到来的,网络无法也不应该摆脱法律与道德的束缚。

  ●虚拟世界应该跟现实一样

  “问一问硅谷那些知名公司的高管们,还有哪些国家让他们感到不安,许多人嘴里蹦出的第一个名字也许会令人意外:澳大利亚。”《金融时报》日前一篇以“互联网与国界”为题的文章一开头就这样写道。文章称,澳政府以打击儿童色情为由,支持采用成熟民主国家中最严格的互联网过滤器,令不少硅谷的互联网公司担心。

  对于种种指责,澳大利亚仍坚持自己的政策。“为什么要觉得互联网是特别的?为什么认为它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这只是一个信息通讯和发布的平台。”澳大利亚通信部长康罗伊日前对媒体表示,互联网也应该接受政府的监管和审查,而不是一个“无政府的特殊生物”。他说,“有些人认为网络是神秘的生物,因此法律不应该约束它。这是无政府时期和荒蛮状态下的解决方案。我相信文明的社会和一个文明的社会人,在虚拟世界里都应该表现得与在现实世界一样。”

  早在2008年,澳大利亚就开始着手对网络内容进行等级分类,并进行网络过滤。根据这个审查计划,澳大利亚的网络服务运营商被要求强制性屏蔽那些“拒绝被分类的内容”。从去年年底以来,随着政府屏蔽的一批网页地址被一家独立网站曝光,澳大利亚政府过滤互联网内容的计划开始引起激烈争论。

  ●“随意性”带来了不真实性和不公正性

  在日本,政府对互联网的监控很大程度上是被民间推动的。《日本经济新闻》3月18日称,去年日本民间团体对互联网上违法行为的举报比前年增加了95.3%,多达2.7万件。其中有1978个网站管理人由于不愿删这类的帖子,已经被警方追究刑事责任。报道特别指出,“这是警方在考虑到网络自由、言论自由等后采取的强硬举措”。日本福冈工业大学教授佐藤真木在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说,网络看起来是一个自由的空间,这种自由表现在传播、阅读、参与上的“随意性”,但这种“随意性”也带来了不真实性和不公正性。佐藤说,虽然经常有人说互联网自由只是对有言论控制的国家不利,但实际上这种自由已经危害到所有国家的社会秩序,所以才会有各国针对自己的情况为互联网立法。在日本,许多民间志愿者团体主动上网监视,发现不良讯息后立即举报。

  ●互联网的秩序迟早会到来

  5年前,如果要问英国人互联网能够给自己带来什么,很多人都会回答“自由”。但5年之后,当英国几乎家家都安装宽带设备,无限时使用互联网之后,互联网对于现实的危害也越来越多地暴露出来。美联社3月25日称,英国警察已经开始严格要求网吧要“监控”上网者的行为。今后人们在伦敦网吧里上网的话,不仅浏览的网页会被保存,所下载的东西都有可能被监控。英国警察部门表示,他们将定期地查看上网者的档案资料,对他们在网络上进行的活动进行监督,“这么做是为了提高国内公众安全。”

  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传媒学教授安德斯·鲍威尔认为,人类社会之所以有道德和法律,在于人们对于无序状态的忧虑,而互联网由于其无限的开放性,必然会导致无序的出现。这种矛盾就注定了互联网从一诞生便会与世界的某些公理发生博弈。鲍威尔说,时至今日,两者之间的矛盾已经越来越大,但互联网的秩序迟早会到来的,网络无法也不应该摆脱法律与道德的束缚。他说,美欧宣称互联网应“自由”、“开放”等,但那只是表面文章,它们只是想以互联网技术上的优势,争夺国际话语权罢了。反过来想一下,如果让美国允许拉登在华盛顿注册网络电视台,或者让瑞典允许一伙人鼓吹这个国家的领土在历史上属于外国,恐怕这都是做不到的。

  ●链接●

  各国监管互联网情况

  美国:启动网络身份证战略

  近期,在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推动下,作为国家网络安全战略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商务部将启动网络身份证战略。2011年1月7日,美国商务部部长骆家辉在斯坦福大学经济政策研究院表示,美政府将通过推出网络身份证,构建一个网络生态系统。2010年6月25日,奥巴马提出网络身份证国家战略,也称“网络空间可信身份标识国家战略”(NSTIC)。

  英国:互联网监看基金会成立

  英国互联网发展中,一个叫“互联网监看基金会”的机构功不可没。这是一个由政府牵头成立的互联网行业自律组织,成立于1996年。当时英国政府的贸易和工业部牵头,汇集内政部、伦敦警察局等政府机构以及主要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共同商讨如何对互联网内容进行监管,最终达成了一份《R3网络安全协议》,并随之成立了互联网监看基金会,成员多为网络企业,也有教育、文化、政府、司法机构的代表。《R3网络安全协议》中的R3是指3个以字母R开头的英文单词,即分级、报告和责任,首先,各家网络服务提供商作为互联网监看基金会的会员,有责任对自己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应法规对那些不适合青少年的色情等内容进行分级标注。

  澳大利亚:多“管”齐下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从法制入手,保障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多“管”齐下,对网络依法从严监管,毫不手软。据此,澳联邦政府决定将广播管制局和电信管制局合并,于2005年7月1日成立传播和媒体管理局(ACMA),负责整个澳大利亚的互联网管理工作。在行业协会层面,澳大利亚互联网协会作为社会组织协助联邦政府促进互联网有序运作,也发挥着积极作用。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早制定互联网管理法规的国家之一,使互联网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网络实名制管理在澳大利亚得到社会舆论和民众的支持和拥护。ACMA要求,互联网用户必须年满18周岁,并用真实身份登录;未成年人上网必须由其监护人与网络公司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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