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南京市特定场所广告发布备案办法》,《办法》中规定特定场所发布广告今后须经工商备案。
日前,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南京市特定场所广告发布备案办法》,《办法》中规定特定场所发布广告今后须经工商备案。 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主要是为了加强对以往特定场所广告发布中的不规范行为的监管。其中,特定场所广告是指,在公共交通工具、住宅小区、楼宇、市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内,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展示板或其他方式发布的广告。 《办法》明确,特定场所广告发布须到所在地工商分局、区县工商局备案,利用特定场所跨区域发布广告的须到市工商局备案。 对特定场所未经备案的违法广告,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