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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规范公有物业户外广告拍卖每年选出4家拍卖行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1年5月24日 10:36 

    摘要:日前有消息表示,广州将规范公有物业户外广告拍卖,每年将会选择出4家拍卖行拍卖户外广告,目前征集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广州将规范公有物业户外广告拍卖每年选出4家拍卖行

    日前有消息表示,广州将规范公有物业户外广告拍卖,每年将会选择出4家拍卖行拍卖户外广告,目前征集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昨日,广州产权交易所挂出《征集广州市公有物业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拍卖机构的公告》,接受拍卖机构的报名。公告表示,只有符合以下8项条件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拍卖机构,才有资格报名。首先,要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及“A A”级以上(含“A A”级)的拍卖资质。据了解,拍卖企业资质评定标准主要分“A A A”、“A A”、“A”三个档次,“A”越多,资质越高。其次,注册资本要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人民币1000万元)、机构成立3年以上(含3年)、有5名以上(含5名)国家注册拍卖师、企业要依法纳税、在广州市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拍卖场地、有良好业绩、及无违法违纪记录。

  从昨日起至5月31日止,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机构可到广州产权交易所所办理申请手续。结束征集后,则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摇珠方式确定3家拍卖机构,依次作为2011年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广州市公有物业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的经办拍卖机构。

  根据《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纳入公有户外广告出让范围的有:城市道路、广场、车站、码头、隧道等周边场地空间;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所有的建(构)筑物;市财政投资、部分投资或市财政担保融资为主建设的城市道路、公路、广场等公共设施。

  此前,广州的户外广告拍卖曾遭到质疑,因为拍卖款的40%归政府,被指“与民争利”。

  摇珠定拍卖行 城管曾试行

  在纳入广州产权交易所统一招标前,城管委就已经试行采用年度摇珠方式确定拍卖行。

  “去年8月,广州市城管委试行拍卖市内500个新式电话亭灯箱广告位。”广州市城管委景观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广州市城管委组建以来首次也是唯一一次拍卖公有物业广告位。“为了这首次拍卖,城管委先发了公告,有多家拍卖行表示感兴趣,然后城管委再通过摇珠的方式确定一家。”因为去年公共物业户外广告的拍卖仅此一次,因此这种创新方式也只发挥了一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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