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电视广告是一种经由电视传播的广告形式,通常用来宣传商品、服务、组织、概念等,伴随着电视广告的不断发展,笔记本电视广告也应运而生。
电视广告是一种经由电视传播的广告形式,通常用来宣传商品、服务、组织、概念等,伴随着电视广告的不断发展,笔记本电视广告也应运而生。我们知道,目前大部份的电视广告是由外面的广告公司制作,并且向电视台购买播放时数,因此费用较高,而笔记本电视广告费用也相对较好。 以电视为媒体的广告就是我们常说的电视广告,是电子广告的一种形式.他是兼有视听效果并运用了语言、声音、文字、形象、动作、表演等综合手段进行传播的信息传播方式.是一种在电视媒体上进行传播的广告形式.电视广告在播出(发布)前需要进行母带制作,因此费用较高,以至于新视听广告价格大涨, "眼见为实"是电视广告的一大特点;电视广告面向大众,覆盖面大;电视广告贴近生活,是重要的消费环节;电视广告是感性型媒体,它的综合表现能力最强,具有冲击力和感染力.电视广告能够塑造品牌形象;快速推广产品;赋予产品情感、文化、品位等非同质化特征;增加产品亲和力. 笔记本电视广告在通过创意后就进入了制作阶段.它是组织相关人员,使用相关技术设备,将创意加以实施并进行再创造,并最终形成符合标准的磁介质或其它介质的过程. 为了使广告价值可以最大化发挥,需要根据产品的销售特点和目标消费群的收视取向,对发布的媒体单位、时段、持续时间、频率,发布方式等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对于较大数量的发布业务,为对发布单位进行有效监督,可以委托专门的广告监播单位进行监播.为了了解电视广告的宣传效果,可委托专门的调查机构进行抽样调查.巨石国际传媒于1996年由维亚康姆公司与香港东方报业共同投资建立,巨石国际传媒专注于高品质的电视广告片、影视广告片、TVC广告片的拍摄与制作.巨石国际传媒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先后在上海、北京、广州相继成立分公司,现有员工近两百人.公司连续十年被评为中国广告行业五十强企业,上海市广告行业十强企业.巨石国际传媒长期服务于世界五百强企业.获得了包括可口可乐、宝洁、通用、阿迪达斯、法国欧莱雅、创新科技在内的众多国际知名客户的好评和认可! 电视广告具有很强的直观效果,因此笔记本电视广告在创意后并使用名人拍摄广告,可以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欲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登录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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