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广告行业迅速发展起来,尤其是电视广告更是其中发展最好的一个广告形式,电视广告合同的出现为广告行业完善了法律程序。
进入21世纪以来,广告行业迅速发展起来,尤其是电视广告更是其中发展最好的一个广告形式,电视广告合同的出现为广告行业完善了法律程序。电视广告是一种经由电视传播的广告形式,通常用来宣传商品、服务、组织、概念等,电视广告合同是约束电视广告正常投放的重要依据。 1985年金华电视台正式建立.目前,金华市广播电视局和金华广播电视台实和广播电视合一、局台台一的管理体制.金华电视台拥有三套电视节目:新闻综合频道、教育科技频道和经济生活频道.三套节目均通过光缆传输到用户,由于电视台广告业务的增加,金华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广告代理业务增长。 电视广告宣传价值为了能够最大化发挥,需要根据产品的销售特点和目标消费群的收视取向,对发布的媒体单位、时段、持续时间、频率,发布方式等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对于较大数量的发布业务,为对发布单位进行有效监督,可以委托专门的广告监播单位进行监播并签订电视广告合同.为了了解电视广告的宣传效果,可委托专门的调查机构进行抽样调查.巨石国际传媒于1996年由维亚康姆公司与香港东方报业共同投资建立,巨石国际传媒专注于高品质的电视广告片、影视广告片、TVC广告片的拍摄与制作.巨石国际传媒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先后在上海、北京、广州相继成立分公司,现有员工近两百人.公司连续十年被评为中国广告行业五十强企业,上海市广告行业十强企业.巨石国际传媒长期服务于世界五百强企业.获得了包括可口可乐、宝洁、通用、阿迪达斯、法国欧莱雅、创新科技在内的众多国际知名客户的好评和认可! 以电视为媒体的广告就是电视广告,是电子广告的一种形式.他是兼有视听效果并运用了语言、声音、文字、形象、动作、表演等综合手段进行传播的信息传播方式.是一种在电视媒体上进行传播的广告形式.电视广告在播出(发布)前需要进行母带制作. 可信度高,"眼见为实"是电视广告的最大特点;电视广告面向大众,覆盖面大;电视广告贴近生活,是重要的消费环节,同时随着电视广告合同的出现,让广告行业更加规范化。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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