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电总局发通知要求互联网经机顶盒(DVD机等)向电视机终端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均须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三网融合的要求,在经批准的试点城市,由广电部门另行组织。” 日听闻一则雷人的消息:“广电总局发通知要求互联网经机顶盒(DVD机等)向电视机终端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均须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三网融合的要求,在经批准的试点城市,由广电部门另行组织。” 这就有点像,原本广电是菜场卖猪肉的老大,现在要把菜场所有不听话的,卖牛肉羊肉的商贩都清理掉,更是不惜动用了行政手段,不得不让人叹为观止。实际上,只要消费者把电视机当作显示器用,把联网机顶盒、DVD看做电脑主机,那些持有互联网视频牌照的网站和硬件制造商就不违规了。这么简单的道理用得着广电发通知来管理吗? 现在大多数人都认为广电管的太多了,国家应该限制广电的权利问题,管那么多干嘛,只给广电总局的权利就是节目内容,其余都不准管,控制广电总局的权利管辖问题,或者分化广电总局,一是广电总局,二是互联网的广电信息总局,必须分化它的权利,不能一个广电总局说了算。 搞一言堂的几句就是,只为自己的利益想着法儿赚钱,比如深更半夜的电视广告,都是些虚假骗老人钱的,什么奥运玉玺,世博玉玺,一台笔记本100块钱还送这送那,一本豹子头人民币,什么玉兔迎春的玉石邮票,猜个火柴移动一根等式成立就有几千块钱奖赏……也不知道坑害多少无知的消费者。 再从消费者的角度上看,就拿我来说,自从我把有线的改为机顶盒,就再没看电视了,全在电脑上看,很方便,最多开始的时候有15至30秒的广告;而广电呢,放30分钟的电视其中有20分钟是广告。 因此,广电现在更多的应该要监管的是节目内容,而不是技术手段。地方电台电视台泛滥着那么多恶劣产品广告,广电不去管。难道广电部要成为阻碍各种新技术发展的阻碍吗?在技术方面,广电部应该顺应各种出现的新技术,及早制定新标准,为新技术的推广做好服务。而不是对新型技术的应用来建造壁垒。 正所谓有竞争才能有创新、有进步,这样广大消费都才能从中得益,别什么一点新生事物出现碰触了旧利益集团就打压,会是扼杀文明及进步的。 算起来,广电急忙发通知就是怕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如果不是有关他们的利益的话,有哪个部门,或者人会去管?从天线,锅子,到有线,到机顶盒,再到现在的IPTV,一直都是广电说一定要换,不换还不行,而且年年有新招,到现在了,还不肯消停,是不是广电需要我们回到看皮影戏的年代呢? 这个时代的流向就是:电视机即将退出人们的家庭,逐渐会被人们所淡忘。因为最终要被互联网,计算机所取代的。看电视的都是偏远的山区和上年龄的人们。所以,广电总局这是与互联网最后 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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