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开始,宜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固定专人,定时监控,加强对药品违法广告监管。 今年开始,宜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固定专人,定时监控,加强对药品违法广告监管。到8月30日为止,共开展媒体广告监测85条(次),其中,10条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并对3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了行政处罚措施。 今年4月,宜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监测发现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辽宁华源天利有限公司、佛慈集团佛明制药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违规发布违法药品广告“亚泰欣洛达、舒经活络丸、佛慈调胃丹”等药品广告,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对上述3个违法药品果断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要求暂停在宜城市辖区内销售,使药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在辖区内得到有效的遏制。 宜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经营违法广告药品的企业列入监管“黑名单”,添加检查频次,对广告品种实行全覆盖抽验和监测。于此同时,联合工商部门,约谈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生产企业和相关媒体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还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严重违法广告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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