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南京沙洲兴旺屠宰场非法屠宰、销售“瘦肉精”猪一案,昨日在建邺区法院开庭审理,6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庭审持续了近4个小时,6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今年3月,建邺区沙洲兴旺屠宰场的生猪屠宰户张运能、李业富、何明、王克金、郑德明、王国庆等6人,在明知其从河南省境内大量购进的生猪被喂食了禁止使用的盐酸克伦特罗添加剂(俗称瘦肉精)的情况下 仍然屠宰并销往周边农贸市场,后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等节目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3月17日,执法部门在这6名嫌疑人处查获了尚未宰杀的生猪共264头,抽检其中131头,有129头呈盐酸克伦特罗阳性。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对上述六人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进行立案侦查,广告建邺区检察院对他们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 在庭审现场记者获悉,沙洲兴旺屠宰场曾于2009年被查出其屠宰的生猪含有“瘦肉精”成分,屠宰场也于当年与生猪屠宰户签订协议 严禁屠宰销售含瘦肉精的生猪,并不得从河南部分“瘦肉精”猪较多地区购进生猪,上述6名被告人不但与屠宰场订立此协议,还预交了保证金2万元。可“风头一过”,他们又对此协议置若罔闻了。 庭审中,检察机关向法庭出示多份证据还原了六名被告人的犯罪全过程,认为他们明知所购生猪含有盐酸克伦特罗等有毒有害成分,仍进行销售屠宰 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案情的原因,法院没有作出当庭判决,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