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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报纸广告版面设计封建社会广告发展的相对鼎盛等相关资料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1年9月9日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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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建社会中国企业报广告发展的相对鼎盛

  春秋时期,即公元前770—前476年,我国社会开始发生并完成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转变。在这一时期,商人阶层开始分化,分为行商和坐贾,《庄子》中屡屡出现的“桂鱼之肆”、“屠羊之肆”的提法就是明证。行商是走村串寨进行沿途买卖的商人,坐贾是有一定场所的、招徕他人来买卖东西的商人。《白虎通》中对商贾之分有这样的描述:“商之为言章也,章其远近,度其有亡,通四方之物,故谓之为商也。贾之为言固也,固其有用之物,待以民来,以求其利者也。故通物曰商,居买曰贾。”也就是在这一时期,人们开始把陈列于市的实物悬挂在货摊上以招人。这样,就在实物陈列的基础上,演变和发展成了招牌、幌子等广告形式,《晏子春秋》中就有这样的描述:“君使服于内,犹悬牛首于门而卖马肉于内也。”这句话就足以证明,至少当时已存在幌子这样的广告形式。与此同时,在河南省登封县告咸镇发掘出土的东周陶器上都印有“阳城”篆体陶文字样标记,被认俏夜钤绲奈淖止愀妗

  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从秦到隋的800年间(公元前221年—公元618年),由于封建统治阶级对土地的改革和新的税收政策的实施,社会生产力较春秋战国时期又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秦始皇的中央集权制度和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的措施,以及汉代长期的“休养生息”政策的落实,在客观上为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西汉的“文景之治”以政通人和、国泰民安而著称,商业的发展规模和范围无疑又比春秋时期有了较大的发展。在这一时期,城市进一步发展。在几百年间,洛阳成为闻名于世的大都会,店铺很多。店铺在当时被称之为“市楼”,门口有一人接待顾客,所采取的广告形式有口头广告、实物陈列等。尤其是幌子,这时已多为固定店铺所采用,如酒旗、垆等。“垆”作为店铺幌子的原始形式,出现在两汉时期,为以后的店铺装饰起了开创作用。《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中就有关于西汉时司马相如的有关记载:“相如置一酒舍沽酒,而令文君当垆。”东汉诗人辛延年亦有“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的诗句。据认为,当时(东汉)已有外国侨民居住国内,从事商业活动。

  公元400年以后,北魏始尚文治,商业出现一个时期的繁荣。据史书记载,当时的洛阳,市东有“通商”、“达货”的二里大市,“舟车所通,人迹所履,莫不商贩也”。另有延酤、治卷二里,“里之人多以酿酒为业”,“河东人刘白堕者,善酿酒,季夏盛暑,以罂贮酒,暴日中一旬,酒味不动,饮之为美”。在这里,刘白堕的曝晒酒于太阳之下,无疑是一个实物示范广告,因而使“京师朝贵出郡远相馈赠,逾以千里”。报纸广告效果之好,使这种酒名声远播。

  公元581年,隋朝统一中国,城市商业已初具规模。史书记载隋炀帝时,“天下之舟船,集于通济桥东,常有万余艘,填满河路。商贾贸易车马,填塞于市。诸善酋长入朝者,常请于东市交易,炀帝许之,先命整顿市肆。檐宇如一,咸设纬帐,珍货充集,人物货盛。卖菜者,籍以龙须席,胡客或过酒食店,悉令邀延就座,醉饱而散,不取其直。”这一段描述说明了当时的商品交换集市的规模之大、涉及之广。东市是隋炀帝批准对外开放的城市,并罢求在开放前整顿市容,把珍贵质好的商品充实陈列起来,并令菜贩把菜陈放在龙须席上。外商用餐,免费供应。隋炀帝的这一套措施固然是要显示他的尊威,但在客观上,不啻是一次带有国际性的商业展览和广告宣传。

  公元618年,唐朝建立,我国的封建社会发展到了鼎盛时期。农业上实行的均田法和租庸调法,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工商业日趋繁盛,商业空前兴旺。广州、扬州、泉州和都城长安,成为了“万国通邦”的国际贸易中心。尤其是“丝绸之路”的开拓和发展,包括海上贸易的发展,使这些大都市“街市繁华,中外商贾云集,市肆店铺各有专营”,出现了肉行,金银玉器行、衣行、麸行、秤行、绢行、药行、渔行等商业行业,同时,还发展了为商业流通服务的金融银行业——钱庄。手工业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商品品类日益丰富。唐朝西京长安城内有东西二市,各市有212行。东京洛阳有130行、3000余“肆店”。同时,还在一些地区形成了专业性行市,如米市、草市、丝市、药市等。

  唐朝对市场已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凡市皆由官设。市场划定地域,以墙圈围,四方设门,定时关闭。市内分肆,入市交易商品以类相聚,分别在规定的肆中出售,商品价格由官家评定,悬牌经营。《唐律》规定:“诸平赃者,皆据所犯处当时物价及上绢之价依令每月旬别三等估,其赃平所犯旬估定罪,取所犯旬上绢之价。”即对违反当时物价规定的,要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也说明悬挂招牌不仅起着广告的作用,而且还成了官方对摊商进行管理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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