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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广告发布协议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的发挥宣传价值几收视去取向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1年9月26日 13:51 

  电视广告发布协议为了最大限度地的发挥宣传价值,需要根据产品的销售特点和目标消费群的收视取向,对发布的媒体单位、时段、持续时间、频率,发布方式等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电视广告发布协议,在创意通过后,就进入了执行阶段,也就是制作阶段。

  电视广告发布是组织相关人员,使用相关技术设备,电视广告发布协议将创意加以实施并进行再创造,并最终形成符合标准的磁介质或其它介质的过程.当电视广告制作完成后,客户就可以将母带交由发布单位进行最后的发布。

  对于较大数量的发布业务,为对发布单位进行有效监督,可以委托专门的广告监播单位进行监播.为了了解电视广告的宣传效果,可委托专门的调查机构进行抽样调查。

  电视广告是一种经由电视传播的广告形式,通常用来宣传商品、服务、组织、概念等.大部份的电视广告是由外面的广告公司制作,并且向孝感电视台影视频道广告购买播放时数。

  电视广告发展至今天,其长度从数秒至数分钟皆有(也有长达10分钟的广告杂志,以及长达整个节目时段的"资讯型广告",又称电视购物).各式各样的产品皆能经由电视广告进行宣传,从家用清洁剂、农产品、服务、法制栏目广告价格,甚至到政治活动都有。

  在美国,电视广告对社会大众的影响力之大,候选人被认为若不能推出一支好的电视广告,将难以在选举中获得胜利.更多电视广告发布协议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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