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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专家如何解答网络媒体一般容易在哪些地方发生侵权行为?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1年9月26日 17:37 

  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网络媒体一般容易在哪些地方发生侵权行为?网络媒体如何避免这些侵权陷阱?一旦发生侵权行为,被对方交涉或者索赔,该如何应对?本期网媒大家谈邀请了三位嘉宾为大家解答这些问题,并为大家剖析《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几种侵权免责条款。

  修相科:与互联网广告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任国强: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1《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4年)、2《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1998年)、3《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2000年)、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5《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7《侵权责任法》;还有众多大大小小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规范性文件、地方司法文件。

  徐浩然:你罗列的几个问题,实际上网络媒体和纸媒体,没有太多的差别,都与著作权法息息相关。唯一的差别,网上有避风港原则,即若别人发现侵权文章,让你撤销,你撤销了,则不侵权。这里的文章应当不是你贴上去的,而是别人贴上去的。当然,用别人商标时,要经别人同意,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或者在评论名人时,注意要有事实根据,而不能形成人身攻击,从而侵犯别人的名誉权;还有不能随便用名人的肖像等。相关的法律有:《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商标法》、《反不正当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

  邓创业:主要是著作权法、合同法、刑法、侵权责任法等很多,罗列一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关于执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涉及的“有害数据”问题的批复、计算机病毒防冶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关于贯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通知、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插挽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互联网医疗卫牛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关于授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行使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职责的通知、关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认证办法、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办法、关于二级域名注册实施方案的通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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