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昨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下发“关于开展违法药品广告暂停销售品种专项检查的通知”,强制暂停对标示云南通用善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溶栓脑通胶囊”等158个药品在云南范围内销售。市民可登录药监网(http://www.yp.yn.gov.cn)查询具体信息。 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统一部署,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2009年开始,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近两年来,省食药监管局陆续公告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依法暂停了一批严重违反药品广告品种在全省销售,规范了药品广告市场秩序。 但截至目前,仍有“溶栓脑通胶囊”、“疏风再造丸”等158个暂停销售品种的厂家或代理商未按要求接受药监部门的处理和整改。为此,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21条的规定,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这些药品在云南销售。 昨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下发“关于开展违法药品广告暂停销售品种专项检查的通知”,强制暂停对标示云南通用善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溶栓脑通胶囊”等158个药品在云南范围内销售。市民可登录药监网(http://www.yp.yn.gov.cn)查询具体信息。 对各地发现的暂停销售后仍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或销售的药品品种,省药监局将上报国家药监局采取进一步行政措施。对销售违法广告药品品种多、数量大、管理混乱的药品零售门店,及时通报当地医保管理部门,建议取消其医保定点药店资质。 省药监局将向省招标采购局通报暂停销售相关药品品种及厂家情况,建议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对其投标资质予以限制。各州、市药监部门也将所涉品种和厂家情况通报当地药品招标采购等部门,形成部门联动的良好机制。同时,还将结合日常检查、跟踪检查和认证检查,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特别是县、乡以下单体药店执行暂停销售品种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发现有继续销售的,立即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措施。及时立案调查,按照GSP的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坚决堵塞违法药品广告品种在市场的销路,确保行政强制措施执行到位,从根本上断绝违法药品广告行为。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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