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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3号地铁尚未批 “地铁物业”的广告已铺天盖地

来源:沃华传媒  发布日期: 2011年10月11日 09:25 

  据消息所知:就在深圳地铁三期工程今年得到国家批复,工程还在待命时,已有楼盘迫不及待地打出“地铁四期”物业概念率先拉客了。在秋交会、南头关等人流旺地,这类“地铁物业”广告铺天盖地。这些楼盘为宝安沙井等地的小产权房,广告的印制缺乏真实。

  深圳已经有10号和13号线?

  “你看看,这上面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家住南头关附近的梁先生把一张“新城市广场”的楼盘广告拿给南都记者,上面的几大亮点着实抢眼:不限购、单价3480元/平方米起、电梯现楼等等。最重要的是,虽然地处沙井,但似乎距离不是问题,原因为图上10号、13号和11号三条地铁线路环绕,显然一个十足的“地铁物业”。

  地铁10号、11号、13号线,现存的地铁地图上还找不到它们的影子。南都记者致电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其回复为,深圳轨道交通三期规划于今年获得国家批复,其中的11号线自福田中心区至松岗,途经沙井,到2015年左右基本建成。

  至于10号线和13号线不在三期规划中,未来五年内仅仅拥有远期规划,方案现在还在修编,无具体实际的规划出台,五年内也不会动工。业内律师表示,小产权房在法律性质上并不合法,建议市民不要购买。

  广告欠真实,本身也不合法

  南都记者致电此广告上的开发商,对方称此楼盘是沙井某村的村委集资房,即小产权房,无房产证,有盖章证明的购房合同和律师证明。购买的程序跟商品房一样,且省掉了不少税费,价格便宜。

  并且他暗示到,当下很多不具备购买商品房资格的投资客都疯狂购买此类物业,因为它不仅能转手,还能不受限购约束。至于地铁线路,他表明现在已经落实了,该楼盘是最大受益者。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小产权房本身就不合法,广告难谈真实,消费者一定不能盲目地追求低价。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霍静表示,小产权房在法律性质上并不合法,开发建房的公司与买家签订的合同书,不具备法律效力。

  其次,在拆迁补偿时,因为买卖不合法所以购买人的权利很难得到保障。如果认定是小产权房,消费者还是不要购买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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