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2010年视作中国移动互联网的元年,那么只有1岁多的它已经进入市场激烈竞争阶段。在每个可能的发展方向你都能看到多个对手,新的团队还在源源不断的进入。在商业价值看好的用户入口、平台增值服务更是如此。 以移动广告为例,据不完全统计,仅在中国,就有超过40家的第三方移动广告厂商,每家企业都将做“中国的AdMob”视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另一个有趣的事实是,由于填充率大都不能令开发者满意,提供广告聚合业务的国内厂商就有三家。 进入2011年,更多的开发者开始关注应用的运营推广和盈利模式。而在免费习惯盛行的中国市场,广告会是最重要的盈利方式之一。近日,《程序员》特别专访Google商业合作部赵伊江,了解移动广告的最新发展情况以及对开发者的价值。
Google商业合作部经理赵伊江 应用规模在移动广告网络中的价值体现 《程序员》:关于移动广告对开发者盈利价值,在AdMob上有没有一些具有参考性的数据和案例? 赵伊江:其实去年就有这样标杆性的数据传出来,通过AdMob全球移动广告网络,已有中国的应用开发者获得年收入千万级别人民币的收入。今年,进入这个级别的中国开发者已有一批。 关于移动广告帮助开发者盈利的案例很多,例如我们的一个合作伙伴——Android平台上优秀的游戏开发商卓亨公司,在他们的创业早期,75%的盈利来自于Google AdMob。 另外,还有一个关键数据是,根据我们去年第三季度移动广告上收入的年度推算率,Google 2010年在移动广告领域的收入已经达到了10亿美元。(年度推算率是广告网络以本季度收入乘以4,用于预测年收入的数据单元)。这个收入不仅仅是在移动应用或者移动网站的展示广告,也包括了手机搜索广告。 《程序员》:如果我的应用有一千万下载量,我的价值如何在移动广告上体现? 赵伊江:移动广告主要作为展示广告,其收入计算公式为:移动广告收入=页面浏览量×点击率×单价。我们先来谈页面浏览量(PV, Page View),下载量和广告展示量之间有一个转化的过程。要将激活比例、每用户每天打开应用的比例、每次使用的PV、PV中含有广告的比例这几个因素考虑进来。 就以一千万下载量为例,如果激活比例为80%,20%的用户每天打开,每个用户每天打开1次,每次使用PV为10,PV中含有广告的比例为50%,那么这个应用就有800万的PV。有了PV之后,还不并能很简单的就告诉你,这个应用一天可以赚多少钱,原因在于还要考虑点击率和广告单价。对于点击率来说,一个好现象是移动互联网上的点击率要远远高于互联网,因为移动广告更显眼,而且现在有很多创新的移动广告形式能够使用户更有兴趣进行互动。 点击率和广告匹配以及广告位置有关。广告匹配主要基于你选择移动广告网络的匹配技术,广告越相关,点击率越好。至于广告位置的设计,如果开发者希望将广告作为自己主要的收入来源的话,我建议产品设计的初期就把广告考虑进去,而不要等产品开发完成了才考虑我该把广告放在什么地方。 对于单价,广告主规模、应用所在的行业、季节性和应用对广告主的价值是主要的影响因素。谈到应用所在的行业,一般来讲,利润率高、广告主多、而高质量应用少的行业单价会相对较高,所以做有内容有特色的应用很重要。 比如汽车车主会常使用的应用,汽车或保险类广告主就会比较青睐。至于季节性,广告主在不同时间点会有不同投放行为,比如有些节日期间,广告主会集中投放,会造成单价的上升。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应用对广告主的价值,用户在你的应用上点击了广告,能否给广告主带来收益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开发者如果主要想通过移动广告来盈利,要注重结合应用特点提升用户黏性和活跃度,注重内容质量建设。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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