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电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今后全国各家卫视的影视剧中间插播广告要严格遵守时间要求,除此之外,禁止在片头之后、剧情开始之前,以及剧情结束之后、片尾之前插播任何广告。。 刚刚下发的通知规定:黄金时间(19:00至21:00)电视剧每集中可以插播1次商业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非黄金时间电视剧每集中可以插播两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插播广告时,应当对广告时长进行提示。 针对广电总局下达的这一通知,记者也致电了多家卫视询问。安徽卫视品牌推广部宋小姐表示,虽然目前已经接到了通知,但如何实施还没有具体的方法,不过,“有利有弊。”她承认,“这个通知的确会令电视台损失惨重,但观众会高兴,这样一来收视率反而会得到提升。” 新闻主持人不得代言商业广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规定,新闻节目中插播广告时,应当安排在不同板块之间的自然间歇段内,不得在整点新闻的整点之后以及新闻内容结束之后、工作人员字幕前插播广告。 时政新闻类节目不得以企业或者产品名称等冠名;不得使用新闻报道及其素材,或以新闻采访形式做商业广告。新闻节目主持人不得为商业广告做形象代言。 通知说,要规范健康资讯广告形式,坚决禁止播出涉性广告。 勿盲目拍古装剧 广电总局在日前的一份《关于2011年9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有关古装剧播出的调控管理持续有效,由于古装戏报备数量呈上升状,所以各制作机构要审慎考虑市场风险,避免盲目投资拍摄。 通知中显示,2011年9月,全国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申报公示的古代题材共19部、634集,分别占公示总数的15.32%和15.9%,其中,古代传记题材2部60集,古代传奇题材10部346集,古代宫廷题材1部40集,古代其他题材3部96集,古代神话题材3部92集。相对于8月备案申报公示,古代题材增长了5部,在部数上增长了1.2%。 上一轮的古装剧热潮可以追溯到老版《还珠格格》,掀起了一波清宫戏的大潮。中间虽然有“波谷”,但很快就由金庸武侠剧再掀高潮。 不过,随着广电总局连续发出关于“古装”题材的限制令,以及观众们的审美疲劳,古装剧急转直下,一度出现过某电视节上不见古装剧踪影的情况。然而,从今年开始,古装剧数量明显加强,再度进入“井喷”行情。 在《宫》爆红后,穿越剧和后宫剧受到热烈追捧,但明显出现雷同的情况。光是“九子夺嫡”的情节,《宫》和《步步惊心》都通过穿越来表现。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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