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12日召开的“十二五”湖北省广告产业发展荆州座谈会上获悉,2015年力争广告经营额达到3亿元以上,使我市广告业的经营规模、服务质量和辐射效应跃居全省前列。 市工商局商广科透露,“十一五”初期我市有广告经营单位162户,广告年营业额1.2亿元,至2010年底,我市实有广告经营单位246户,广告营业额达2.38亿元,占荆州市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837.10亿元的0.28%,广告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广告年营业额保持快速增长势头。 从12日召开的“十二五”湖北省广告产业发展荆州座谈会上获悉,2015年力争广告经营额达到3亿元以上,使我市广告业的经营规模、服务质量和辐射效应跃居全省前列。 与发达城市相比,我市广告公司发展相对不足,新兴媒体广告发展较慢,而传统媒体广告基础较好,在全市广告业发展中仍具有较强优势,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调整,我市支柱产业,如汽车、房地产和家电等行业广告经营额会有所增加。今后的总体目标是,构筑以强势媒体、高水平高效益广告企业为主力的行业中坚;扶持体现高新技术和绿色环保理念的新兴广告媒体,形成布局合理、共生共赢的广告产业链,到2015年,全市力争广告经营额达到3亿元以上。 荆州市政府在关于加快广告业发展指导意见中指出,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广告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广告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广告经营登记和户外广告登记,当日发证,一般情况下不超过2个工作日办好。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广告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联盟等方式,组建股份制企业或广告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可申请组建广告企业集团。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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