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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音乐喷泉冠名权拍出千万 获得开元湖广告权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1年10月31日 08:55 

  昨日,记者从洛阳市园林局了解到,洛阳市开元湖音乐喷泉冠名权、商业表演独家代理权于28日公开拍卖,洛阳市一家房地产置业公司以1000万元竞拍成功。开元湖音乐喷泉位于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南侧,正对洛阳市政府大楼。

  音乐喷泉于2006年1月25日投入使用,是集声、光、电、水于一体的水景工程,主喷可达108米,2006年11月被评为洛阳“新八大景”之一,每年表演约120场,影响力越来越大。

  但是,由于市财政下拨的管理经费有限,音乐喷泉每周只能开放一次,难以满足市民、游客观赏的需要。因此,为解决市民、游客希望增加表演时间和管理方经费捉襟见肘的矛盾,走市场化运作方式,拍卖冠名权和商业表演权,成为解决问题的一种途径。

  今年8月29日,洛阳市园林局就拍卖开元湖音乐喷泉冠名权和商业表演权一事,召开新闻通气会。至此,开元湖音乐喷泉市场化运作正式开始。

  洛阳市园林局委托中拓拍卖(河南)有限公司公开拍卖开元湖音乐喷泉冠名权和商业表演独家代理权,使用年限均为5年,竞拍成功者可以取得开元湖音乐喷泉冠名权、获得开元湖周边40根灯柱广告权以及音乐喷泉商业表演权。据中拓拍卖师介绍,音乐喷泉冠名权、商演权拍卖在国内尚属首次。

  园林局负责人介绍,走市场化运作方式,拍卖冠名权和商业表演权,是为了多渠道筹措资金,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本次拍卖所获资金将用于喷泉设施维护、提升。

  出让商业表演权,不但不影响音乐喷泉正常表演,还将增加表演次数,因为商演时间与正常音乐喷泉表演时间可分开,每年100场。欲想了解更多信息请登陆咨询通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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