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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全力扶持广告类微型企业成长

来源:中国工商报  发布日期: 2011年11月8日 15:22 

  重庆市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对微型企业进行后续帮扶指导的实施意见》和《关于首批重点帮扶微型企业名单的通知》,其中涉及由工商机关牵头帮扶56家广告类微型企业发展。今年以来,重庆市工商局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一系列措施,全力支持广告类微型企业发展。

  随后,重庆市工商局广告处联系相关企业,积极做好对口帮扶工作,通过下发调查表、实地走访经营户等方式,及时收集辖区广告类微型企业的发展现状和需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关帮扶建议。

  据了解,重庆市确立的首批重点帮扶广告类微型企业来自28个区县,其中重庆市“一圈”地区(主城经济区)企业为38家,“两翼”地区(渝东北翼、渝东南翼)企业为18家。在这些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有36家,个人独资企业18家,合伙企业2家。

  据调查,重庆市广告类微型企业的共同特点是企业经营规模偏小,经营状况不佳。从今年1月至8月广告类微型企业营业收入情况来看,企业平均月经营额仅2万元左右,“一圈”地区企业平均收入比“两翼”地区企业高10万元。企业从业人员整体专业水平较低,广告专业毕业人员仅占37.17%,创意策划、市场营销等高端人才奇缺。多数企业处于广告产业链低端,如被帮扶的56家企业中,从事小型广告牌制作等低端业务的有29家。此外,经营水平较差、发展资金短缺等问题,也制约着广告类微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重庆市工商局广告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帮扶措施,并下发了《关于做好首批56户广告类微型企业重点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直属局从关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高度,认真抓好帮扶工作。

  该局提出放宽对广告类微型企业经营范围的限制。各区县工商局将按照市局关于微型企业从事广告业放宽经营范围的要求,主动帮扶广告类微型企业拓宽经营范围,增加经营业务种类。同时,该局建立了申办广告发布审核手续的绿色通道,当重点帮扶的广告企业申请办理户外广告发布审批时,主动指导其完善申请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齐备的企业即到即批,提高工作效能,降低企业审批成本。

  重庆市工商机关还加强对广告类微型企业的行政指导工作,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各区县工商局在对广告类微型企业进行重点帮扶时,通过提示、建议的形式,引导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工商机关对重点帮扶的广告企业进行监管执法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企业的首次违法或轻微违法行为,以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手段为主予以处理;对依法必须处罚的违法行为,按照市局制定的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指导基准从轻处罚。

  重庆市工商局广告处和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处还与56家广告类微型企业建立了“一对一”帮扶机制,每名工商干部定点联系一到两家广告企业负责人。帮扶人员随时掌握企业的发展状况,及时分析企业经营遇到的困难,帮助其找出解决办法。同时,工商机关建设的微型企业网和各区县微企指导站也及时通报广告市场信息,适时分析广告产业发展趋势,为企业拓展业务提供机会。

  重庆市工商机关还努力搭建大型广告企业与微型广告企业的交流合作平台,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共赢发展局面,并面向广告类微型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员工业务素质,增强企业软实力。

  重庆市工商局还推动政府采购向重点帮扶的广告类微型企业倾斜。各区县工商局将协调当地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举办会议活动时把重点帮扶的广告类微型企业纳入政府采购企业目录,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中的广告业务招投标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向重点帮扶的广告类微型企业倾斜。

  各区县工商局要参照市局服务广告类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将工商系统内部的广告业务委托条件符合的广告类微型企业制作、发布。全力支持广告类微型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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