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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频广告2011年占互联网广告收入10.6%

来源:东方早报  发布日期: 2011年11月8日 14:28 

  网络视频广告在2011年增长提速,占国内互联网广告收入的比重由2010年四季度的7.4%激增至2011年三季度的10.6%,达到14.84亿元,是互联网广告增长的重要驱动力。相比电视广告,网络视频广告具有移动性高,成本廉价等优势。

  未来随着在线视频网站观众数量的增长和客户对其广告价值认知的增加,我们认为视频广告仍将保持高速增长,占互联网广告的比重有望进一步提升。

  我们观察到,网络视频对比电视媒体有五大优势:用户使用网络视频的时长比使用电视更长;网络视频覆盖黄金时间更长,范围更广;自由掌控时间是用户选择网络视频看节目最重要的原因;网络视频广告性价比更高;网络视频广告更易被消费者获知,记忆度更高。

  我们调研显示,目前视频网站的千人广告成本(CPRP)远远低于传统电视频道,以化妆品为例,视频网站的CPRP仅为1.9万元,而CCTV综合频道则需要14万元。不仅在广告成本上占优,在广告效果上也优于电视媒体,调查表明18%的消费者在电视广告途中离开,而视频网站该比例仅为6%。、

  视频网站在广告成本与广告效果方面的优势,使其赢得更多广告主的追捧,视频网站广告市场空间高速增长。另一方面,从今年1月到10月,中国移动应用使用增长了870%,在所有国家和地区中位居第一。

  包括手机广告、手机游戏、手机阅读、手机视频等细分市场将受益于手机应用市场的高增长。欲了解请登陆广告买卖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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