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京药监局曝光药品严重违法广告有285条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日期: 2011年11月9日 11:04 

  摘要:今年8月,本市27个电视频道、32份报纸类媒体和13个电台频道发布药品广告16800条,其中电视12158条,电台3555条,平面媒体1087条。

  今年8月,本市27个电视频道、32份报纸类媒体和13个电台频道发布药品广告16800条,其中电视12158条,电台3555条,平面媒体1087条。国内药品、保健品,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在监管部分大力打击下,国内各个地区许多药品、保健品依然大肆做虚假广告。“严重违规行为”药品广告有285条,均为平面媒体发布,涉及77种药品。其中,违规处方药广告占到66%。

  北京市药监局昨天(8日)曝光8月份监测到的285条严重违规药品广告,违规处方药广告占到66%,均为平面媒体发布。  违规行为主要是任意夸大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未经审查发布和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标示名称为“珍珠活络二十九味丸”、“诺里莎”、“特灵眼药”、“调经至宝丸”的药品,发布违规广告的频次最高。

  在国家监管机构积极的整治、处罚,各类药品、保健品、等违法虚假广告的同时,也再次提醒消费者不要被虚假违法广告所误导,而导致购买到假冒伪略产品。与此同时积极协助监管部门打击违法广告,发现虚假违法广告及时举报。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