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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人民广播电台 广播电视广告管理办法

来源:媒体资源网  发布日期: 2011年11月10日 17:04 

  广播广告管理是郑州人民广播电台负责广告监督管理和广告协调服务的只能部门。现在组建广播广告管理部门,随着广告经营模式的变化和形式的需要,对广告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郑州人民广播电台,是中国中原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广播电台之一。

  郑州人民广播电台1981年4 月1日开播,1993年4月1日在中国长江以北率先实现全天24小时播音。2005年2月, 原郑州人民广播电台、郑州经济广播电台、郑州文艺广播电台整合成立新的郑州人民广播电台、郑州人民广播电台广告。

  目前拥有新闻广播、经济广播、音乐广播、三套节目,《549新闻报道》、《早餐可乐 》、《今夜不寂寞》、《 午间特快》、《夜色撩人》、《城市新空气》、《精彩零距离》等广播节目和广播广告拥有大量听众。

  广播电视广告管理办法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秩序,促进广播电视广告业健康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以下简称“播出机构”)的广告播出活动,以及广播电视传输机构的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广播电视广告包括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含资讯服务、广播购物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等)。

  第四条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活动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合法、真实、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对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活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鼓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和播出,对成绩显著的组织、个人予以表彰。

  总之,以上这几条就是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一部分内容。郑州人民广播电台名列前的模范单位。就是欲了解更多相关消息请登陆广告买卖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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