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国有媒体仅包括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自由欧洲电台等少数几家传播机构。而中国的情况与之完全相反。最近,美国3名国会议员拟定了一份涉华提案,要求中国国有媒体派驻美国的采编人员报纸广告数量不得超过美国国有媒体派驻中国的采编人员数量。 这份待表决提案的内容显然违背了美国极力标榜、推崇和倡导的新闻自由原则,同时,其背后隐藏的意识形态偏见和“冷战”思维阴魂清晰可见。提案发起者、达娜·罗拉巴克尔声称:“美国向中国国有媒体工作者发放的签证数量与中国向美国国有媒体工作者发放的签证数量严重不对等。”中国之韵2012年广告价格。 传播报纸广告媒介的所有制不应成为跨国新闻采编的歧视和限制条件,这是国际惯例。从新闻广告自由实践的角度来说,历史上还没有任何国家因为媒体所有制的不同而形成限制性规定或者区别对待。 要求美中派驻对方的国有新闻机构采编人数完全对等是十分荒谬的。双方新闻管理体制的差异决定着,“简单的人数对等”是不可能实现的。然而,3名美国国会议员明知美中两国新闻体制存在明显差异,却炮制出这样一份提案,以所谓“派驻人数对等”为名、行限制中国媒体在美“采编能力”之实。 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表示,该项提案完全缺乏正当性,完全是针对中国媒体的歧视行动,完全是为选举政治服务的政治操弄,完全是对新闻自由、信息传播和两国人民沟通交流的限制做法。 令人担忧的是,如果该提案获得表决通过,那么限制信息交流的后果将是两国人民之间的隔阂和偏见,更甚者,很可能增加恶性冲突的发生几率。长期以来,国际新闻市场的资讯来源及资讯解释权几乎被西方通讯社垄断,广大发展中国家缺乏话语权。全球大部分地区约80%-90%的资讯由西方通讯社提供,以华语为载体的信息量仅占全球信息总量的5%左右。 然而,受意识形态上的差异和偏见左右,美国及西方一些政客将当前的中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看作是“信息威胁”,而无视中国获取信息、传播信息、接受信息的权力和自由。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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