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浅析最新出台的户外广告登记制度

来源:搜狐  发布日期: 2011年11月22日 11:35 

  现阶段,在我国还没有其他法律法规明确对户外广告的设置授权管理的情况下,如果任由广告主体设置、发布户外广告,则必然导致户外广告活动的盲目、无序、混乱,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法定的广告监督管理部门,还将承担起规范户外广告管理秩序、指导户外广告业健康发展的职能。

  户外广告登记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对户外广告主体审查并颁发《户外广告登记证》,从而达到规范户外广告管理秩序目的的管理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条对行政许可的定义,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户外广告登记完全具备了行政许可的各项特征。

  为此,笔者建议尽快完善现行的广告法律法规,一是要完善广告立法。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修改现行《广告法》,将国务院2004年6月29日第412号令公布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解决户外广告登记实为行政许可却无明确法律依据的局面。

  二是要引导广告协会完善自律机制,建立规范运行的广告协会和组织,通过广告行业自主管理和制定章程、准则、规范等方式对广告经营者进行自我约束和管理,从而使广告行业自身的行为更加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

  三是要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在户外广告监管方面的权限划分:户外广告发布的设施城管市容或者规划部门监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只监管户外广告内容是否虚假或者有无其他违法行为。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