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与北京市人民政府日前共同签署《关于推进首都广告业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以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民族品牌为最终目标,确定了北京市广告业发展的四个目标:一是建设国家级广告产业示范区,落户北京市朝阳区,实现产业聚集发展; 二是建设广告产业要素交易平台,促进广告创意、技术、制作等产业要素合理流动;三是建设产业公共服务中心,搭建政府部门、行业组织、行业研究机构的信息发布、交流平台;四是建设广告发展研究和人才培养中心,使北京成为广告产业人才高地。 为实现以上目标,国家工商总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就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举办广告业国际国内重大活动、加快资源整合、培育组建大型广告集团、为广告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和良好环境、设立广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广告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达成共识。 北京已成为我国广告行业的引领者,全国最大的广告市场;全国最大的广告媒体中心,广告媒体规模全国第一。2007年至2010年,北京市广告经营额年均增长率为17%,连续4年位居全国第一。 2011年1-8月全市规模以上广告会展业收入512亿元,在文化创意产业中位列第二,已经成为北京文化创意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实现广告产业税收为111.8亿元。 目前,全市共有广告媒体2346个,其中广播电台12家、电视台22家、报纸212种、期刊2100种。另外,还有网络广告媒体8万多家,户外经营性广告24011块。2010年广告媒体税收65.43亿元,占广告产业税收58.51%,位居全国第一。 北京有33所院校开设了广告专业,有15所院校设立了广告研究所和传媒研究所等广告研发机构,集中了全国优秀广告人才,为北京市广告行业的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资源性保障。 从2004年-2011年,北京市工商局共监测广告3025万条次,发现违法广告12.5万条次,平均违法率控制在0.4%以下,社会对于违法广告的投诉和举报不断下降。 其中,截至2011年10月广告违法率为0.4%,电视广告违法率为0.09%、广播广告违法率为0.35%、网络文字二级链接广告违法率为0.62%、平面媒体广告违法率为0.81%,北京市广告市场环境总体情况良好。 目前,北京正处在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十二五”规划、推动社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关键时期。 广告业作为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欲了解请登陆广告买卖网查询。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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