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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宣布禁止电视剧插播广告 电视剧导演大力支持

来源:国际在线  发布日期: 2011年11月28日 11:55 

  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针对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的时间、长度以及广告类型作出进一步规定,并规定影视剧片头片尾禁播广告。针对此规定,各大卫视均表示会严格执行,而电视剧导演更是大力支持,认为此举能够很好地保护片子的完整性和创作者的权益。

  广电总局下发通知限制电视剧插播广告 各大卫视表示会严格执行

  针对播放影视剧超时插播广告的问题,通知重申《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61号)中的相关规定,对黄金档、非黄金档播出电视剧中插播广告次数、时间都作出了详细规定。而针对目前尚比较普遍的在影视剧播出头尾插播广告以及用广告覆盖电视剧片尾画面的情况,通知也做出了明令禁止。

  广电总局的这项通知会否对各大卫视播出电视剧造成大的影响、电视台会如何应对。得知,湖南广播电视台节目交易管理中心主任姚嘉表示,通知下发对湖南卫视电视剧播出不会有太大影响,“相关通知很早就有了,我们一直都是这样做的,肯定是会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江苏卫视、北京卫视等卫视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虽然没有看过通知全文,但是既然总局有规定,电视台一定会严格按照要求来做,涉及到广告方面的问题则交由广告部来解决,不会影响正常电视剧的播出。

  电视剧导演大力支持:能够保护片子的完整性和创作者的权益

  作为电视剧的创作者,电视剧制片方、电视剧导演对广电总局的这条通知表现出了积极的支持态度。《铁梨花》、《将军》等热播电视剧的导演郭靖宇当即表示“大力支持”,“能够很好地保护片子的完整性。”他说,他理解电视台也有难处,需要有一定的广告收益作为保障,同时他也相信,通知下发后,应该不会再出现在电视剧中违规插播广告的问题。

  导演金韬也表示,广电总局的通知对创作者来说是一个积极的、健康的、非常好的决定,“在电视剧导演工作委员会会员中多次讨论过,在电视剧中过多地插播广告,会破坏观众对电视剧情节和情绪欣赏的一贯性,也破坏了创作者精心地在电视剧中所创造的情节、情绪的连贯性,是对我们创造性劳动的不尊重。

  特别是在一些严肃题材电视剧中插播不严肃的违规广告,已经使我们啼笑皆非了,弄得我们不知道如何跟播出单位和电视剧广告商去洽谈此事,这个决定在这个方面有助于观众更好地欣赏电视剧的情节、情绪和主流价值,不遭到破坏。”

  金韬还表示,长期以来,电视剧编导和电视剧制作人员对电视剧片尾画面覆盖广告十分不满,“创作者的权益经常无端地被忽略掉,严禁贴片广告,是对创作权益的一种保障,这是非常好的。电视剧导演和电视剧从业人员都会拥护这个决定。”金韬说,从电视剧创作者的角度来说,他们希望完全不要插播广告。

  但是“我们也知道需要通过电视剧广告收益保证电视剧收购价格,所以如果一定要插播,希望在通知的前提下插播和电视剧类型相协调的广告。”欲了解请登陆广告买卖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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