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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回应广电总局不得插播电视广告规定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日期: 2011年11月29日 09:47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指出,取消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间插播广告,能够有效实现播出电视剧每集剧情的完整性和观众收视的连贯性,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更好地体现广播电视公益文化服务的职能。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据悉,该《补充规定》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2010年1月1日实施)第十七条修改为“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该规定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央视回应

  央视暂无新变化

  “限广令”出台,有业内人士预计,全国电视台因此损失将超200亿。昨日,记者致电多家电视台,大家均表示已经接到此“限令”。

  此次“限广令”将央视囊括其中,昨日,记者向央视多位电视剧相关工作人员证实,央视各台已经接到此“限令”。对此,央视表示当然是贯彻执行,但《通知》必然会对央视广告收入有影响,而目前央视也并没有对此做出节目调整。

  ■网友态度

  担心植入广告成灾

  对于广告禁令,各方意见不同,导演刘猛认为,禁播能使电视剧制作成本恢复正常。

  但是对于观众来说,担心最多的就是电视台和电视剧制作方会另寻他路,在剧中植入大量的广告。有网友调侃说:“最大的灾难就是植入广告以后会多了吧,我好怕某电视剧里不断出现‘嘿,这是你的益达’、‘不,这是你的香飘飘啊’!”也有出谋划策的网友:“以后,电视剧由原来的40分钟每集切成10分钟一集,然后广告,第二集,然后广告,第三集……”

  此“限广令”的出台一反以往网友一片口水炮轰的状况,得到了绝大多数网友的支持,据某网站的调查,93%的网友支持广告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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