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在合肥举行的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稽查工作会议上,食品药品监管局宣布,今后不但要继续强化对电视、报纸媒体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监测,同时也要加强对电台播发的药品等产品违法广告的监测。 日前在合肥举行的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稽查工作会议上,食品药品监管局宣布,今后不但要继续强化对电视、报纸媒体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监测,同时也要加强对电台播发的药品等产品违法广告的监测。通过加强对电台广告的监管,将进一步扩大对药品广告监管的成效。 对于屡禁不止、性质特别恶劣的严重违法广告,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对违法广告涉及的企业主动约谈,约谈后仍拒不纠正的,对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依法果断采取全国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统计数字表明,2010年全国共监测移送有关部门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8.3万个,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1152次,撤销或收回广告批准文号242个。 除上述外,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将充分发挥广告审查管理系统的作用,加大广告抽查复审力度,及时纠正问题广告。今后,药监局将为维护药品广告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而继续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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