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网络的速度和容量不断增加,具有Wi-Fi功能的智能手机的出现也令功能手机成为过去式,手机已成为内容出版商的另一个强大的分销渠道。事实上,由于手机看上去和感觉上都很类似于网站,内容出版商很自然地就会认为,手机能够容纳与网站类似的广告模式。 移动网络不同于互联网。移动网络知道用户是谁,也知道用户在哪。这并不是险恶的事情,而是移动网络运行所必备的要素。然而,高端品牌对移动广告的需求并没有跟上移动网站和应用程序的使用率。因此,许多出版商正试图将他们的广告库存转向移动广告网络,实现利益最大化。 忠告:在急于投向移动广告网络之前,一定要记住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经验教训。 任何一个拥有直接销售团队的网站,都可以证明在线广告网络的破坏力量。在线出版商早期对广告网络的广泛利用也将中介机构插入了在线广告系统中。这些不透明的第三方对用户数据进行交易,在市场上横行,需要进行自我规管制度。 这是至关重要的,我们不能让历史在移动平台重演。至少,我们必须争取在一开始就将自我规管架构纳入移动网络体系。此外,出版商应抓住这一时机,对公司采取更完善的措施,试图将它们推向我们的客户群和移动平台内容。如果我们明确地允许广告中介机构参与业务的广告支持工作,那么在早期就应该利用这一事实,占据上风并要求一定的价值回报。 人们很容易就认为,移动广告模型将会模拟互联网的广告模型。但在默认这个观点之前,充分考虑两者的不同,并有不一样的想法,会不会是更明智的做法呢? 我们可以设想一种新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手机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渠道。它是连接消息者和物理世界的连接点,是各跨平台活动的中心枢纽。 虽然目前移动广告仍处于起步阶段,但我们可以绕过所有的中介机构,与消费者、媒体和广告客户进行直接的沟通,在发现之前填补所有的数据。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