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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出台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1年12月17日 11:31 

    摘要:2011年12月14日,滕州市政府出台了《滕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2011年12月14日,滕州市政府出台了《滕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对滕州市的户外广告发布情况有所改善,同时也会对市容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据悉,从2012年1月1日开始,这个管理办法将会正式实施并生效。

  据了解,新办法规定户外广告的设置期限不得超过2年,电子显示屏不超过5年。对未经批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城市管理部门可根据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对于擅自在市政公用设施、电线杆、树木、墙壁等处乱贴、乱画、乱涂广告及散发纸品广告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规定,责令限期清理,逾期未清理的,可以处以罚款。逾期未清除或者拒不接受处理的,城市管理部门可以通知通信企业暂停其张贴、涂写、刻画中标明的通信号码的使用。

  该管理办法出台之后,对滕州市户外广告的规范秩序将有着积极的推动意义,同时为该市的城市市容市貌建设也有所帮助。在整顿秩序的同时,还将建设一个美好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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