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版权是否应该受到保护?如何处理微博的互动、分享特性与微博权利人的利益冲突?12月22日,在搜狐微博举办的“微博版权保护倡议研讨会”上,版权专家、学者、律师及行业主管部门代表就此进行了探讨。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微博的写作虽然呈现出碎片化与随意性的特征。 但是依然是有版权概念的,尤其是对于网络身份与个人信用清晰的用户,其内容应该受到版权保护。新华社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总编辑陆小华表示,提出微博版权保护问题对全行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它使得千千万万个普通人意识到着作权、版权问题是和自己有联系的。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保护处副处长张俊杰说,微博作品是否享有着作权,要看他是不是着作权法律意义上的作品。如果一条微博是着作权意义上的作品,有原创性,是作者的智力成果就应当受到着作权的保护。 不过,与会专家也坦言,如何实现微博内容的版权保护仍具有很大难度。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秘书长王斌指出,由于微博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微博作品具有特殊性。 如何确定微博内容的原创性,进而有效实现对微博作品版权的保护是最难的。在目前互联网的环境下,首先要倡导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