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近日披露对创业板公司年报内容与格式进行修订,证监会要求创业板公司在年报中完善利润分配的披露内容,其中包括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近三年的股利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现金红利分配情况等。不过证监会指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分红分多分少并无要求,而是重在引导,从信息披露上加以规范。 此外,证监会鼓励公司披露管理层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适用的各种关键业绩指标,而非单纯披露业绩和盈利数据。证监会指出,创业板公司在披露核心竞争能力、风险因素、研发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非财务信息时,尽量进行量化分析,讨论和分析要具有针对性,避免流于形式。 证监会表示,创业板公司存在行业新、技术新、模式新等特点,普通投资者理解难度大。其中,在分析讨论核心优势、研发投入、风险因素时,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予以细化说明;要求公司在分析与讨论公司的外部环境、市场格局、风险因素等内容时,应充分结合其现阶段所面临的特定环境。 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以及所从事的业务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深交所此前要求,所有创业板公司应在本月31日之前披露业绩预告。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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