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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卫视“限广令” 山东广州台等被举报插播广告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 2012年1月6日 22:01 

  广电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简称“限广令”)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全天取消所有电视剧插播广告,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据业内人士推算,该政令一出,电视台或将损失近200亿人民币。于是,各家电视台“高招”尽显,将插播广告移到剧与剧之间或剧两头,这可能是多数电视台应对方法之一,湖南卫视剧场冠名+收视提醒;江苏卫视适时增加剧集数量;四川卫视拉长广告时间段,总而言之做法可谓是五花八门。

  “限广令”伊始,各省级卫视电视剧基本叫停插播广告,但仍有网友反映一些地市级电视台依旧没有遵守规定,如:山东卫视 、四川卫视(白天)、珠海电视台、广州有线台等依然插播广告。

  为了解更多电视台情况,记者多次拨打广电总局公布的投诉电话010-86091111,却因占线难以接通,最后拨通后,接听人员一听是记者便表示拒绝接受任何形式采访。

  对于各卫视出台的各种对应手段,传播学者、清华大学郭镇之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落实“限广令”,大多电视台经过重新编排损失很大。但要真正保证“限广令”的精神落到实处,广电总局还要加强查处力度。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教授接受采访时指出,从市场经营上来讲,“限广令”对业者而言并不公平,电视台与广告商有协定在先,但“限广令”却迫使电视台撤销协定,重新编排广告时间,这必然会使电视台蒙受一定的损失。

  根据人民网舆情监测显示:有82%的网友支持“限广令”,认为 “限广令”的推出让自己看电视剧更痛快了。另外有15%的网友表示自己还不太适应,其中没有休息时间。剩下的网友认为,电视剧插播广告可以,但不能太长,限制在1分钟左右比较合适。有不少网友调侃说:“广告没了,上厕所的时间也没了。”

  过度娱乐化倾向遏制

  广电总局也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34个上星综合频道提高新闻类节目与道德节目的播出量,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1月3日向媒体表示,全国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元旦起推出了改版后新编排,同去年相比,新闻类节目增加了三分之一,新创办栏目达50多个,七类被调控娱乐性较强节目减少了三分之二。“从今年的新编排看,节目类型更加丰富合理,过度娱乐化倾向得到明显遏制。”

  针对“限娱令”,人民网舆情监测显示:91%的网友持否定态度。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论认为,电视综艺节目需要减少同类化、低俗化现象,但提高新闻类节目与道德节目的播出量让人难以接受。本身生活压力就大,想看娱乐节目消遣下,广电总局不应该当对民众生活做过度干涉。约有5%的网友表示,如果真的取消娱乐节目,就只有干脆不看电视,上网看国外综艺节目。网友“zero ”说:“不是不想看新闻节目,是没啥值得看的,都是假、大、空”。

  正如舆论所表达的那样,“限广、限娱”都可以,但终究要讲究一个“度”和一个“质”,合理分配电视节目的比例,通过高质量的电视节目来提高观众的欣赏水平和价值观才根本。

  “电视上的娱乐内容多少,带来了什么危害,因素很复杂,不是以行政手段禁止就可解决的。对于文化,我们可以有政策上的柔性引导,但不该是一刀切,禁止群众乐于看的东西。” 喻国明表示,娱乐节目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助稳定社会,在一个转型的社会里,生活压力变大,公众可借助观看文化娱乐节目来舒缓情绪。

  “‘限娱令’规定缺少政策依据,减少多少娱乐化节目才算符合标准还有待细化。”郭镇之教授表示,“限娱令”一刀切做法并不好,过去一段时间娱乐化泛滥比较严重,但政策的出台应在一定调研基础上才能取得社会共识。

  策突如其来,可能不同年龄层次的人感觉也不一样,年轻人可能并不一定觉得娱乐化有多严重,政策出台前,如果能在社会上组织一些讨论,听从民意,政策再执行起来,收效可能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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