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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将限播境外影视剧

来源:广告门  发布日期: 2012年2月15日 13:38 

  在上周四,广电总局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在引进类别、长度和播出时间等问题上,对境外影视剧做出了措施。

  《通知》要求,引进境外影视剧的长度原则上控制在50集以内,涉案题材和含有暴力低俗内容的境外影视剧也不得引进。

  此外,《通知》对境外影视剧的播出时间和播出方式也做出详细规定。引进的境外影视剧不得在黄金时段(19:00-22:00)播出,各电视频道每天播出的境外影视剧,不得超过该频道当天影视剧总播出时间的百分之二十五。同时,《通知》也禁止以栏目短剧或介绍境外影视剧的形式变相完整播出未经广电总局审批并获得发行许可证的境外影视剧。

  自2009年以来,广电总局连续发布了数次针对电视广告和电视娱乐节目的限制、禁令,分析认为,广电总局对电视节目的限制将是互联网视频发展壮大的良机。

  正所谓管得了老百姓的电视,却管不了老百姓的电脑。此次对境外影视剧的限制,是各大网络视频运营商以境外影视剧为突破口,继续从传统电视瓜分用户和广告收益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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