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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被指收钱毙稿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 2012年2月15日 13:16 

  北京一广告公司收到一封邮件,内容为希望该公司能介绍客户,加入中国质量新闻网,成为其会员可享受减少负面新闻等回报。但需缴纳最高10万元的会费。邮件包含三份文件,并盖有中国质量新闻网的公章。有人质疑中国质量新闻网“收钱毙稿”。

  对此,中国质量新闻网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该活动确为该网站举办,文件以及公章并非伪造,但具体的事宜由代理公司来操作。减少负面新闻并不代表“收钱毙稿”,可能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在表述时不准确,他们肯定会本着公平的原则处理新闻事件。

  公司接到入会通知

  昨日,北京一广告公司向本报反映称,最近几天总接到莫名电话,对方自称是中国质量新闻网的工作人员,因“315”临近,希望该公司能介绍客户加入中国质量新闻网,成为其会员,这样可以促进企业正面形象的宣传。

  该广告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主要从事企业代理、网络公关等业务,手中有很多企业客户资源,但他们之前并未听说过中国质量新闻网,对于介绍客户加入会员也并不感兴趣。“对方表示‘315’是特殊时期,消费者投诉也比较多,加入会员能维护企业的正面形象,消费者投诉可内部消化,否则就会很被动,我们认为这种借‘315’拉广告的方式不道德。”

  该负责人表示,昨日他们收到了一份邮件,标题为“中国质量新闻网文件”,并盖有中国质量新闻网的印章。文件共三份,包括“会员单位登记表”、“中国质量新闻网代合作协议”以及一份名为“特邀行业优秀企业入选中国质量新闻网会员单位的通知”。并注明,“贵单位在本次活动特邀之列,请自愿组织相关材料积极报名参加。”

  接到投诉通知会员

  记者看到,在“会员单位登记表”中,明确介绍了企业成为会员所需缴纳的费用,不同等级会员缴纳的费用以及享受的待遇不尽相同。登记表中标明,会员分为三个等级,为基础会员、特约会员、理事会员,会费对应为3万、6万、10万。并附上了汇款银行的户名和账号,户名为北京诚信金桥品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在北京市工商局网站上查询,北京诚信金桥品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集体所有制,注册资本为10万,经营范围为公关策划;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等。

  在“中国质量新闻网代合作协议”文件中,罗列出了10条会员单位所得回报。包括颁发“中国质量新闻网会员单位”聘书;在网站“企业栏目”中发表甲方企业信息一年;在“财经”、“维权”、“消费”栏目中全年为甲方发布新闻稿件20篇,文章资源由甲方提供;在“视频中心”为甲方发布视频内容两篇;乙方实施对甲方服务信息数据的网络监控并及时通知甲方;投诉中心一旦接到服务品牌的相关投诉,会及时核实并通知甲方,使甲方减少负面新闻影响等。

  文件中说明,根据会员等级不同,基础会员享受1—3条回报,特约会员享受1—6条回报,理事会员享受1—10条回报。乙方在确认款项到账后即在相关栏目发布甲方提供的相关内容,并邮寄发票给甲方。

  负面新闻内部消化

  昨日,记者根据文件中所留联系方式,以公司身份拨通电话。对方称是中国质量新闻网的工作人员,并极力推荐加入会员。

  接电话者表示,该活动他们从去年就开始举办,很多著名企业都是他们的会员,且效果非常明显。对于会员享受待遇文件中已经写得非常清楚,通俗来讲,就是关于消费者的投诉会及时反馈给企业,通过内部协调处理,不会发表,以负面新闻内部消化的形式减少负面影响。对于过去的一些稿件,可进行更换、删除、替换等操作。

  接电话者称,每年“315”中国质量新闻网都会推出很多关于消费者维权,以及产品服务的稿件。成为会员有利于提前解决问题,否则负面新闻发布后再进行公关,就会比较被动。“企业都是自愿加入,我们不会强求,中国质量新闻网跟多家门户网站都有合作,影响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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