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进入春耕的时期,农民开始购买种子和化肥等农资。为保证广大农民的权益,丰县工商局结配合“红盾护农保春耕”活动,对市场上的农资广告加强了监管工作。 该局组织农资生产经营户、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媒体学习《广告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其自律意识。该局还利用集市等农民较集中的场合,通过发放资料、设立展示台等形式进行宣传,增强农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农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在监管工作中,该局严格审查农资广告的发布内容,要求广告经营单位和媒体一律按照审查备案的广告内容进行广告制作、发布,未经审查备案的农资广告不得发布。对发布违法农资广告的广告经营单位,该局予以严厉查处。同时,该局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单位发布农资广告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针对农资经营户分布广的情况,该局加大对农资广告的巡查力度,加强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的农资广告的检查,严厉打击虚假农资广告发布行为。 与此同时,该局还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作用,及时受理农资广告的举报投诉,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采取举报查实奖励措施,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举报虚假农资广告的积极性,使虚假农资广告无处藏身。 通过这一举措,丰县工商局的农资广告监管工作,有效的规范了农资广告的发布,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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