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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发违法广告无法获得评优资格

来源:中国报业网  发布日期: 2012年3月6日 15:12 

  报刊刊发违法广告受到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及处罚的,一律取消其年度评选先进资格及中国报刊广告价值排行榜参排资格,并不再向广告主和广告公司进行业务推荐介绍。

  中广协报刊分会主任梁勤俭指出,这一举措旨在优化市场环境、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引导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报刊广告业社会形象。

  梁勤俭认为,经过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多部门联手对虚假、违法、低俗广告的整治和打击,报刊违法广告率总体上逐渐下降,尤其是以党报党刊为代表的主流媒体,身先士卒、洁身自好,作出好的表率。但仍有部分报刊媒体不能切实担当起社会责任,刊发违法广告现象有所上升,2011年部分都市类报纸违法、违规刊发率居高不下,个别甚至高达50%以上。

  梁勤俭表示,报刊广告经营者应加强行业自律,切实把好广告发布每道关口,不让违规、违法、低俗广告登上大雅之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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