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历史文化之中,一个“合”贯穿了国人生活的始终,是个至关重要的字眼。 如今,“合”同样成为广告监管领域的关键字。在不久前召开的2012年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部际联席电视电话会议上,人们了解到去年以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调配合更加密切,信息沟通更加顺畅,综合治理效果更加明显,增强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合力。 广告业自身的特点以及相关法律对广告监管权责的界定,决定了广告监管工作必须有赖于各政府职能部门集中发力,密切配合开展工作。 广告业是高关联度的产业,关系到传媒、文化等众多领域,与各行各业的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涉及众多管理部门。做好广告监管工作,必须有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制定完善的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推进广告业发展的合力。 工商部门是法定的广告监督管理部门。从相关法律规定看,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行政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农药等广告的审查,是法律规定的广告发布前行政审查,与工商部门的事后监督共同构成对特殊商品广告的管理。从实际监管上看,对广告发布媒体的管理,涉及党委宣传、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这些部门也是广告监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不仅在监管领域,服务广告业发展同样需要紧扣一个“合”字。当前,一些地方已经有意识地把广告监管和服务工作相结合,互为促进,共同推进。江苏省南京市成立了服务广告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了多个部门的行政力量,统筹各项工作,共同推进当地广告业规范发展。 今后,为促进广告业的长远发展,各部门要发挥“合”的力量,加强团结协作和联合执法,强化对于广告的监管和执行力度,促进广告业更上一层楼。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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