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石峰:加强保护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日期: 2012年3月10日 10:30 

  全国两会上,中国期刊协会会长石峰委员向上提交了《关于完善著作权保护制度的建议》,提议进行法律修订,加强对于现阶段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

  石峰委员举例说:2010年,电影《叶问2》公映不到一周,就发现在互联网上有网站提供高清版的内容下载。仅11个小时内,就有高达158287次网站用户浏览,给权利人造成了巨额的票房损失。然而,权利人最终得到的经济赔偿连经济损失的零头都不够。

  石峰委员在提案中指出,现行《著作权法》对于侵权盗版法定最高赔偿限额较低,并且没有最低限额,导致侵权盗版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不利于对权利人利益的保护;且现行《著作权法》没有关于网络传播的具体规定,很多网站滥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规定的“避风港”原则(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一定条件下不承担侵权责任),故意通过个人上传盗版制品,吸引网民浏览或下载。“这极大地纵容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不利于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在提案中,石峰委员还指出了现行《著作权法》中著作权权利划分太细、“合理使用”的规定过于模糊、著作权登记制度缺失等问题。他认为,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背景下,《著作权法》全面修订的时机已经比较成熟。“如果不尽快修订《著作权法》,将会使著作权保护与实际需求越来越不适应,最终将影响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

  《著作权法》若进行修订,将为文化产业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推动其健康顺利地发展。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