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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工商通过微博曝光12例虚假广告

来源:每经网  发布日期: 2012年3月10日 09:44 

  近日,上海工商局借助微博这一新媒体渠道,对2012年第一号虚假违法广告公告予以发布,曝光了12例2011年已被工商部门查处的12则典型案例。

  《每日经济新闻》从中获悉,本次公告案例涉及电视、报纸、互联网、印刷品等多个媒体,涵盖了食品、保健用品、药品、收藏品、餐饮、医疗服务、教育培训、留学中介等多个民生热点领域,内容大多虚假不实和夸大,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从这12例被曝光的部分警示案例中获悉,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广告宣称,其产品“江中牌儿童健胃消食片”的销量为“每天卖出71万盒”。经工商部门调查,这一数字与事实严重不符,属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倍受女性消费者关注的“张玉珊修身堂”所属公司——上海修身堂实业有限公司,则利用电视媒体发布广告,虚称修身堂董事长张玉珊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理事长”和“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副理事长”,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工商部门认定为,虚构企业负责人社会职务广告。

  此外,在教育培训领域的“复旦名师精品课程”则超经营范围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并夸大宣传教师资质和教学效果;广东启德教育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虚称是“澳大利亚、英国、美国等上千所院校授权的官方招生代表”。团购网站被揪出的案例更是成为虚假宣传的重灾区。如这次被工商直指的阿一海鲜酒家(上海)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站发布团购广告,将冰鲜龙虾宣传为“空运鲜活”,将苏州生产的拉面宣传为“日本稻庭拉面”,上述行为均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据统计,2011年,上海工商部门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000余件,罚没近4000万元。2012年,上海工商部门将建立大众媒介广告信用评价制度,推进广告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继续严厉惩治各类虚假违法广告,努力营造公平守法的广告市场环境,发挥广告的正面宣传积极效应。

  今后,上海工商局还将借助更多媒体渠道,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市内广告发布情况予以规范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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