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3月1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关于促进吉林省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意见》从市场准入、扶持服务、监管维权和激励引导四个方面制定了11项针对性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吉林省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 据悉,吉林省欲将加快广告行业结构欲将调整,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广告产业体系。预计将到2015年,力争广告经营额达到60亿元,全省至少培育30户具有国家级资质的广告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广告创意园区,使广告业成为吉林省经济新的增长点。 放宽准入条件 冠用省名注册资本降至50万元,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可达70%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将促进广告企业不断壮大,它包含“两放、一降、一创新”四层含义,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刘景平介绍说。 “两放”是指对广告公司冠用省名的,注册资本限制由原来的200万元降至50万元;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设立广告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一降”是指降低广告企业集团的设立门槛。凡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有2个子公司,即可申办广告集团公司。这将鼓励广告企业采取集团化发展模式,探索集约化发展道路,刘景平说。 “一创新”是指创新准入机制。为竞争力强、集约化发展的吉林省跨地区经营的广告企业集团办理无行政区划名称,为其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出台扶持政策 按15%的税率征所得税,同等条件优先安排建设用地 针对吉林省广告业资金总量小、企业负担重、融资能力弱的现状,《意见》从财政支持、税收优惠、融资渠道和园区建设等方面推出了切实的扶持举措。 各级财政将加大对广告业的支持和投入,特别是对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需要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的广告企业。 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广告企业,将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意见》还对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广告企业营业税、广告企业调研策划和创意设计费用、以及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作出了相应的优惠调整。 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广告企业通过股权、债权质押、动产抵押进行融资,试行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积极发展广告产业园区,为符合国土总体规划要求的广告创意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建设用地,争取优惠政策。 强化监管激励 保护经营权和企业商标,健全诚信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对广告企业名称字号和经营权的保护。《意见》规定户外广告设施和内容一经核准,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有效期内,因城市建设或改造需要征用、拆除的,应依法予以补偿。 依法履行广告市场监管职能,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为广告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吉林省将从完善虚假违法广告整治防范体系、打击虚假宣传行为、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几大层面进行监管。同时,加强对广告发布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建立诚信经营数据库,定期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诚信测评。 吉林省还将通过建立广告业发展激励机制,对提质升级达到要求,经营收入高速增长的广告企业实行表彰激励。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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