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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广告收益去了哪里?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3月16日 13:47 

  尽管小区广告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小区业主却大部分不知道广告收益的去向。

  “小区里的广告牌,楼道里、电梯里张贴着广告,还有液晶电视播放视频广告,到处都是广告,不过这些广告的收益都给物业拿了,我们业主有权拿吗?”昨日上午,在惠州市区下埔滨江公园广场举办的“3 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几名市民向市消委会和物价局工作人员所提的问题引起了现场所有人关注。

  在很多人眼里,对于小区里的各类广告都有些习以为常,认为这些都跟自己没有丝毫关系。其实,按照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这些广告收益都应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不过,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却发现,不少物业公司正是利用业主不了解相关政策的疏漏,而把这项收益装进了自己的腰包,这几乎已成物业管理行业的“潜规则”。

  你家小区是否有商业广告?你是否得到过广告分红?你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现象 小区广告遍地开花业主不知收益归谁

  昨日,记者先后来到市区江北和麦地的多个小区进行走访调查,几乎所有小区内都有广告,尤其是那些新建的高层小区成了“重灾区”:电梯门口是液晶显示屏广告,电梯厢内是平面广告,不仅公共区域内有横幅、海报,甚至路灯杆、挡车杆、宣传栏也被各种广告占据。广告内容多种多样,既有美容健身类的、金融理财类的,还有房地产和汽车类的,其中最多的是餐饮美食类的广告。

  “平时回家上下电梯的时候,一般都不太注意这些广告,再说现在哪个小区电梯里没有广告,大家早就习惯了。”麦地南路附近某高层小区居民杨女士告诉记者,几乎所有小区电梯里三面墙都用来放广告了,看上去很正常,没什么可质疑的。

  家住江北文昌路附近某小区的史先生表示,他们小区里的电梯广告隔一段时间就会更换,他和其他很多业主一样,对这些出现在小区里的广告既不关心,也不会反感。不过,在走访中也有部分业主认为,在自己居住的小区里看到广告,也是获取信息的一种方式,有时候对居家生活还能起到帮助,因此并不反对。

  同时,在走访中,小区业主对于广告收益的问题大多不知情。业主林女士说,她从来没听说过“小区打广告有收益”这回事,也不知道这些广告要不要收钱,觉得这事应该归物业管,即便有收益也是物业收。对此,只有极少数的业主认为小区的广告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问题 广告收入可观,全由物业收取

  虽然大部分业主对小区内的商业广告收益去向并不清楚,但也有一些业主表示,物业公司明摆着是在拿属于大家的资源搞“创收”。

  为了调查清楚收益的去向,记者根据各小区内张贴的广告信息,先后拨通了几家广告商的电话。这些广告商的回复基本一致,表示在小区内投放广告的费用较高,但具体费用不方便透露。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广告发布的代理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要在小区内投放广告,每个月需要向他们交付300元到500元不等的广告费用,但是实际缴纳金额可以根据具体合同定,这其中就包含了交给小区物业的费用,至于物业方面是否会将收取的广告费用公布或是让小区居民知道,他们并不清楚。

  此外,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现在小区内的广告以电梯广告为主,发布的价格跟小区的地段和档次都有关系,好的小区广告价格偏高,根据不同标准,每部电梯一年广告费用从1500元到4500元不等。

  昨日,记者在市区江北一高档住宅小区发现,该小区的高层住宅共有10部电梯,每部电梯可提供3个广告位,共有30个广告位,每月每个广告位按千元收入计,电梯广告每月收入在3万元以上。

  为证实广告代理公司的说法,记者随后以广告公司业务员的身份与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取得联系。物业管理人员表示,目前他们公司在市区共管辖3个小区,加起来一共有近80部电梯,不过,目前他们已经与一家广告公司签了广告合作合同,但如果记者能提供更合理的报价,便可以考虑合作。据其介绍,目前每部电梯的广告承包费为一年1000元,如果要在电梯口安装电视广告,价钱可以更便宜一些,而且电梯里都装有摄像头,他们可以帮助管理,不必担心广告被破坏。

  说法 物业“创收”应征得业主同意

  一边是业主不知情,一边是物业搞创收,那么,小区广告收益究竟该归谁所有?对此,记者采访了部分小区的物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人士。

  某大型高档住宅区的物管部门表示,目前小区的广告基本都是通过物管部门设立的,他们还专门设立了广告客户部,而广告的收入暂且由物管部门保管,一部分用作物业的正常运营开支,另一部分用作小区的公共设施维修基金。

  而另外一家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也表示,目前经常出现物业费收不齐的问题,而要维持正常的运转,只好找其他的办法,广告收入主要用于公共设施维护,如电梯维护、清运垃圾、小区绿化等。

  不过,对于广告进驻小区是否征求过小区业主同意,几乎所有物管公司都表示,广告的收益都用于小区维护和建设,这样就相当于是大家共享了,业主应该不会有意见。

  对此,惠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小区规划区以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相关广告收入应全部归业主所有。但如果物业公司对小区广告履行了维护保养义务,在相关业主或是业主大会的同意下,物业公司可获得维护保养广告而产生的利益。

  物业应该向业主说明广告方面的收益,并将之用于小区的环境建设和公关支出、另外,业主有权通过法律程序索要这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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