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晚会的主题是“用户信息泄露幕后”,央视暗访后发现,部分地方运营商主动接受预订发送垃圾短信,甚至发送有违法内容的垃圾短信。此外,部分运营商为了规避风险,甚至将部分领导和监管部门的手机号列入发送屏蔽列表。从近期用户投诉来看,个人信息安全、药品、保健品、食品、电子产品安全等问题成为曝光焦点。如何从法制监管和用户自主防范两方面抑制类似不良现象的发生,将成为今后维权工作的重点。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话号码、住址,甚至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个人信息,都有可能随时被他人泄露、搜集、篡改甚至非法滥用。根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公众展开的一项调查显示,88.8%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有因为个人信息泄露而遭遇困扰的经历,98.9%的公众认为有必要通过立法保护个人信息。 此外,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日常办理信用卡、商家VIP卡、甚至购买电子机票都有可能将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一旦个人信息遭到不当收集、恶意使用、篡改,将会扰乱公民的生活安宁,危害公民的财产安全,甚至会影响到公民的人身安全,影响到社会稳定。 笔者查阅有关资料,目前我国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包括:《宪法》、《民法通则》、《档案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合同法》、《居民身份证法》等。而我国现有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不仅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而且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同时还存在保护范围狭窄,缺乏统一主管机构等不足。目前,公民尚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有效解决个人信息权利受侵害这一社会问题。 另外一个方面,我们也享受着群发短信给我们日常生活以及商业活动中带来的便利。比如我们的信用卡消费信息提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短信、俱乐部的集体活动通知、超市会员的打折信息等。而去年3.15以后,许多具有群发功能的端口一度被一棍打死予以屏蔽。因此,笔者真的担心,2008、2009两年的3.15晚会导致的恶果是群发短信乃至短信广告这种商业模式因此会被枉杀。 艾媒市场咨询近期发布的《2008-2009中国无线互联网广告市场调研报告》(简版)数据显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短信广告市场也正在逐步增长,2009年中国短信类广告市场规模将达到7.24亿元。天下熙熙皆为利来,活生生的市场摆在那里,而我们要做的,应该是如何规范这个市场,信息来源合法把控,信息内容等合理引导,而并非扼杀这个市场,一棍子打死显然不妥。立法才是解决所谓垃圾短信广告的根本,只有从根本上制止不法来源的个人信息资源的侵害,才能良性地发展群发短信功能乃至短信广告,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合理需求,相信健康发展短信广告不完全是都是坏事。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