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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盗版出版物牟利是圈内公开秘密

来源:凤凰网  发布日期: 2012年3月19日 10:53 

  新一代IPAD产品火爆销售之时,苹果公司却涉嫌盗版侵权。近百部文学作品,在没有得到任何授权的情况下,被摆在苹果应用商店出售,甚至免费下载。日前,22位中国知名作家向苹果公司集体维权。

  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17日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苹果应用商店确实存在盗版侵权嫌疑,但尚需相关部门确认后才能做出最终判断。记者调查发现,通过上传下载盗版产品,苹果应用商店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的盗版利益链,是什么助长了一个国际知名公司如此行为?

  苹果应用商店盗版泛滥

  任海涛是中华书局法务部负责人,同时也是全国古籍出版反侵权盗版联盟秘书长。他告诉记者,苹果应用商店盗版的不仅仅是畅销书,古籍出版业也未能幸免。一套正版《二十四史》的售价近3000元,但网上的盗版则完全免费。

  目前,一些作家和出版机构发起成立了作家维权联盟,召集22位作家,共有95部作品涉嫌被苹果应用商店侵权。其中包括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何马的《藏地密码》、韩寒的《青春》《他的国》等畅销书,索赔金额超过千万元。

  版权维护滞后于国外

  面对版权所有者铺天盖地的投诉,苹果公司虽然不断地删除盗版,但为何一直“屡删不止”?从事苹果应用商店图书出版程序开发的林先生向记者揭示了苹果不为人知的一面。

  林先生成为苹果图书程序设计者已有两年时间。他说,靠上传盗版出版物牟利是圈子里公开的秘密。苹果公司与应用程序开发者的合作模式是根据下载量的收入进行三七分成,苹果拿三成,开发者得七成。

  “在苹果应用商店个人开发者里,有一套上传的机制和流程,但是对于版权,则相对比较宽松。通常在审核阶段,基本上是默认版权正当。在中国区域,我看到有很多直接上传的盗版,也能通过审核。”林先生说。

  林先生告诉记者,尽管盗版开发者的应用最后被下架,但那只是应用下架而已,开发者还可以继续用原来的账号上传盗版,苹果不会对开发者进行追诉。

  随后,林先生演示了上传应用程序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苹果应用商店的系统没有出现要求提供版权证明材料的提示。在他看来,苹果只是把中国作为硬件销售的一个市场,对版权的维护远远滞后于国外。苹果公司通过应用商店“大把捞金”之时,版权所有者却在蒙受巨大损失。

  磨铁数盟总经理毕建伟说:“以《明朝那些事儿》为例,我们平均每天销售约60个付费量,也就是每天360元,如果存在4个盗版,那每天盗版的收益就是4×360等于1440元。按照一年计算,盗版销售收入有50多万元。作为平台方的苹果可以获得三成,也就是15万元,而盗版开发者将获得35万元。”

  盗版免费图书对实体书销售市场影响更大。如果一个月的盗版下载量是8万次,纸书平均定价25元,每月影响的收入约200万元,一年下来就是2000多万元。“这样的侵害程度基本超过我们公司一年的整体收入。”毕建伟认为,苹果应用商店这种经营模式,原因在于吸引更多的用户,通过收入分成跟盗版者共同获利,实际上成了盗版的帮凶。

  对网络盗版应勇敢说“不”

  苹果涉嫌盗版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版权者的利益。但事实上,损害作家利益的盗版现象不只出现在苹果商店里,近年来频发的网络盗版侵权行为已经让原创作者防不胜防。作家维权联盟发起人贝志诚则认为,针对网络盗版行为,版权所有者应该增强维权意识,无论面对哪种盗版者,都应勇敢说“不”。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说,所有“点击下载”的盗版行为存在于服务商身上,苹果也只是提供硬件设施的服务,就如同一个传统卖场或超市仅提供场地,忽略了场地上究竟卖的什么货品一样。当然苹果作为一个具有版权意识的公司,不应该忽略自己的监管义务,有必要承担共同侵权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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