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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确认苹果涉嫌侵权

来源:沃华传媒网  发布日期: 2012年3月19日 09:52 

  人民出版社副总编乔还田:人民出版社和东方出版社从来没有把作家的版权卖给过苹果。我觉得作家起诉苹果侵权情况比较复杂。首先,作家维权肯定是对的。但不可否认,一些作家也存在炒作心态。比如他们的作品一开始被放上苹果商店,他们是知道的,但并不去交涉,希望通过苹果扩大影响力后再跟苹果交涉。

  《沧浪之水》作者阎真:真的吗?我的作品也被盗版了吗?很愤怒,怎么可以这样!是美国的那家苹果公司吗?他们没有任何人联系过我,也没有给过我任何稿费。我也会加入作家维权团体,跟他们打官司。

  《失去男根的亚当》作者杨志军:不知道,我的作品也在上面吗?他们没有联系过我。如果是我一个人,我肯定没时间跟他们打官司。有组织吗?有的话我肯定会加入。

  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没有办法,没有技术手段,没法说明。我也不抱任何希望,我现在反而在这方面有一种阿Q精神,我认为反正这个作品写出来,它也是属于社会了,反而别人看的话倒也是好事,反正比不看强。

  早报记者 钱恋水

  综合央视、新华社报道

  近百部文学作品,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被摆在苹果应用商店(App Store)出售或免费下载。日前,22名中国作家向苹果公司集体维权,索赔5000万元。对此,苹果中国公司向媒体的回复邮件中称:“作为一个拥有知识产权的公司,我们理解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当我们接受到投诉时,我们都会给予及时和恰当的回应。”而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17日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苹果应用商店确实存在盗版侵权嫌疑,但尚需相关部门确认后才能做出最终判断。

  被侵权多次22作家维权

  《盗墓笔记》作者南派三叔拥有苹果全系列产品,据他介绍,从两年前至今,苹果应用商店里关于他的盗版作品一直有增无减。作家麦家告诉记者,他的成名作《解密》写了11年,一夜之间,这部作品盗版出现在苹果应用商店里,“苹果作为知名品牌公司还做这样的事情,我们很受伤”。

  中华书局法务部负责人、全国古籍出版反侵权盗版联盟秘书长任海涛介绍,苹果应用商店盗版的不仅仅是畅销书,古籍出版也未能幸免。一套正版《二十四史》的售价近3000元,但在网上的盗版产品则完全免费。

  记者调查发现,除图书作品被盗版,苹果应用商店里还有其他形式的盗版作品,比如漫画等。

  近日,22名作家集体起诉他们的95部作品被苹果应用商店侵权。其中包括《明朝那些事儿》、《藏地密码》、《青春》等,索赔金额5000万元。

  作家维权联盟提出三个要求:第一,删除侵权盗版作品程序;第二个,对作者和出版机构赔礼道歉;第三,要求苹果公司赔偿损失。

  三递诉状下半年或开庭

  作家维权联盟成立于去年7月,发起人贝志城介绍,联盟成立后向苹果公司发出律师函,但苹果中国公司始终未与他们商谈解决办法。据其介绍,苹果公司在接到投诉邮件后,通常会在一个月左右悄悄删除部分盗版作品程序,从不回应作家提出的道歉、赔偿要求。

  从去年9月开始,中国作家维权联盟三次向北京市二中院递交起诉书,提起对美国苹果公司的侵权诉讼,今年1月立案。作家维权联盟代理律师王国华介绍,预计今年下半年可能开庭。

  苹果被曝不审查上传盗版

  面对版权投诉,苹果公司虽然不断删除盗版,但为何“屡删不止”?

  为苹果应用商店从事图书出版程序开发两年的林先生透露,苹果公司与应用程序开发者的合作模式是根据下载量的收入三七分成,苹果拿三,开发者得七。 “在苹果应用商店个人开发者里,有一套上传的机制和流程,但是对于版权,则相对比较宽松。通常在审核阶段,基本上是默认版权正当。在中国区域,我看到有很多直接上传的盗版,也能通过审核。”

  林先生介绍,尽管盗版开发者的应用最后被下架,但仍可以继续用原来账号上传盗版,苹果不会追诉开发者。林先生演示了上传过程,苹果应用商店系统没有出现要求提供版权证明材料的提示。

  盗版一本书年入数十万

  据磨铁数盟总经理毕建伟测算,以《明朝那些事儿》为例,平均每天销售约60个付费量,每天360元,如果存在4个盗版,那每天盗版的收益就是4×360等于1440元。按照一年计算,盗版销售收入有50多万元。作为平台方的苹果可获得三成,也就是15万元,而盗版开发者将获得35万元。

  盗版免费图书对实体书销售市场影响更大。如果一个月的盗版下载量是8万次,纸书平均定价25元,每月影响的收入约200万元,一年就是2000多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文字盗版网站的数量约为50多万家,其中以盗版为专业的规模网站超过一万家,平均每家网站盗版拥有版权的作品至少1000部。

  专家观点

  苹果不可能逃脱侵权责任

  北大法学院教授张平介绍,在网络版权法规中有避风港原则,它是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由于其链接、储存的相关内容涉嫌侵权,在网络服务提供商能够证明并无恶意,且及时删除侵权链接或内容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担侵权赔偿责任。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等通过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对于苹果商店提供的服务,张平认为,要看苹果跟图书供应商的合同关系,是不是有审查义务,是不是事先审查上传图书。

  张平认为,苹果商店侵权事件不是孤立事件,也不是中国特有的事件,全世界都面临同样困境,只不过在美国没有这么多的侵权行为,但美国依然存在同样问题。

  张平说,作为一个具有版权意识的公司,苹果不应该忽略自己的监管义务,有必要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张平建议,对于盗版应该有堵有疏,一旦发现就应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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